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是什么单位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是政府单位,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文化、体育、旅游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的行业管理,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承担对全市重大文化活动以及从事文化经营项目和演艺活动的机构的监管责任,依照权限承担对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机构的监管责任。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是什么单位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是什么单位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是行政单位。

该单位的职责如下:

1、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文化、体育、旅游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的行业管理;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

3、承担对全市重大文化活动以及从事文化经营项目和演艺活动的机构的监管责任;依照权限承担对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机构的监管责任。

4、承担文物管理、文物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

5、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监督体育竞赛工作。

6、承担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责任,组织指导旅游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7、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8、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化旅游局是好单位吗

文化旅游局是好单位。

文化旅游局是属于国家政府机关的,管理全县对外文化工作,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继承发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该单位的工作人员是体制内的公职人员,升职空间较大,工作环境友好,福利待遇也不错。因此,可以认为文化旅游局是一个比较好的单位。

文化旅游局是由文化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旅游局三局合并而成的一个大局,下辖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剧团、旅游公司等。人员多数为公务员,从事文化、广电、旅游产业、事业的规划和管理、涵盖行政审批,工资福利待遇是不错的。

文化旅游局的主要职能任务

1、依法对文化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对文化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负责对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电子游戏、美术品等经营项目的审批、发证和年审换证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和文化稽查活动,净化文化市场。负责对当地行政区域内的营业性演出经营的审批、发证和年审换证工作。联系办理当地演出团体出省和出出境进行营业性演出和文化交流的有关手续。依法查处营业性演出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3、负责对当地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管理和文物经营活动,依法查处文物保护、管理和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文广旅体局面试题目

文广旅体局全称是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文化、体育、旅游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的行业管理;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网站”开设“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公共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

“信息公开”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相关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提供依申请公开渠道,第一时间发布我局重大决策、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新闻发布等权威信息;

“办事服务”主要是基于用户需求提供我局行政审批服务,按照主题细分服务,方便公众获取政府服务资源;

“公共服务”主要是介绍深圳文化、旅游、体育等信息,为深圳文化、旅游、体育等各项活动提供指引;

“互动交流”主要是提供咨询投诉、在线访谈、征集调查、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实现政民互动交流,便于听民声、解民困、集民智、惠民生。

文广局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管理方面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实施全市文化艺术和广播影视事业的行业管理,拟订文化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发展。

3、推动全市重点艺术创作和艺术思想的研究,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法律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20修订)》

第四条国家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广播电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需要和财力逐步增加投入,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

国家支持农村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

国家扶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远贫困地区发展广播电视事业。

第五条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

第六条全国性广播电视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并在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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