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总局投诉电话 文旅局24小时投诉电话

旅游总局投诉电话

投诉宾馆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如果是星级的酒店,可以向旅游局投诉,如果是一般的酒店,那么你可以向工商局投诉,只要酒店有违规的地方,那么你投诉,都会得到回复的。

如果是星级的酒店,可以向旅游局投诉。

工商局投诉需满足以下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下可以打工商局投诉电话:

1.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2.当您在消费过程中,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3.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时请您拨打12315投诉电话,将帮助您调解纠纷;如发现经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超过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文旅局24小时投诉电话

旅游局24小时投诉电话12301。

12301全国统一旅游资讯服务电话、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以及其他文化和旅游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号码,并入各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统一拨打12345热线即可实现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举报、投诉、咨询、求助、提出意见建议等诉求;同时,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网站主页显著位置、合同示范文本中标示的举报投诉电话号码统一改为12345。

需要提醒的是,尚未开通12345热线的地区,可暂时保留当地12318电话号码,统一接听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电话,这些地区的群众仍可以拨打12318实现文化和旅游方面的相关诉求。

旅游总局投诉电话 文旅局24小时投诉电话

12301平台是各级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受理及处理旅游投诉的统一平台:

实现了属地直办、全程监控、多渠道入口统一的闭环投诉受理和处理。平台强化了各级旅游部门质监执法职能,有旅游投诉发生时,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将投诉信息转发到属地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同时国家和省(区市)质监执法机构可对重点投诉案件适时进行督办、督查,各级质监执法机构可以实时掌握和监控投诉案件处理进度及状态。

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的组成机构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想投诉旅游局应该投诉哪里

您好,需提交的材料: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投诉日期;

(2)被投诉人的名称、所在地;

(3)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3、处理的时限:

(1)自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2)受理的案件60日内做出处理。

4、受理的部门:

旅游法规定参加旅行社组织旅游发生旅游纠纷的,到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质检所进行投诉,组团社也就是你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可以向当地旅游执法大队举报,如果怕出事也可以回家后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执法部门举报。如果不处理可以打电话到国家旅游总局去。现在还是比以前管得严了。特别是新旅游法出台以后,行程结束一个月内都可以举报的。

二、旅游纠纷常见问题以及赔付标准:

(一)旅行社违约的:

1、出发前解除旅游合同,提前7~4天解除合同支付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提前3~1天解除合同支付总额的15%作为违约金,当天解除合同的支付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以上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旅客全部缴纳的费用退还;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未采取补救措施或采取了仍然无法补救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游客确定,擅自安排另外项目需要游客支付费用的,承担全部的费用。

4、旅行社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二)游客违约的:

1、游客在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提前7~4日天解除合同支付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提前3~1天解除合同支付总额的60%作为违约金,当天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总额的80%作为违约金,若不足以弥补旅行社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得超过费用总额,剩余的应退还旅客;

2、游客未按合同要求支付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游客赔偿损失;

3、游客超合同规定自行活动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4、由于游客过错导致旅行社遭受损失的,游客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厦门旅游投诉举报平台

法律主观:

旅游投诉的,应当向旅游质量监督所递交投诉状。投诉状应当写明投诉者的基本身份信息;被投诉者的单位名称、导游姓名;投诉请求和理由等。如果搜集了相关证据的,可以将证据也递交给旅游质量监督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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