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共辖有 21个地级市,分别是:
1. 广州市
2. 深圳市
3. 珠海市
4. 惠州市
5. 佛山市
6. 梅州市
7. 汕头市
8. 东莞市
9. 肇庆市
10. 中山市
11. 河源市
12. 嘉峪关市(实际上为直辖市,但地理位置在广东,与广东相邻)
13. 江门市
14. 顺德市(已改为顺德区)
建议:
广州和深圳作为广东省的两个副省级市,具有特殊的经济和政治地位。
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和肇庆八个城市,是广东省经济最发达的区域。
粤东、粤西和粤北分别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以及湛江、茂名、阳江、云浮和韶关、清远、梅州、河源等城市,这些地区在经济发展和地理条件上各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