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

  (一)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负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办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变更登记等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负责区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等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2、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办公室

  4、规范性文件管理科

  5、社区矫正管理局(重庆市璧山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

  6、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7、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8、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和政治处

  派出机构

  1、璧城司法所

  2、璧泉司法所

  3、青杠司法所

  4、来凤司法所

  5、丁家司法所

  6、大路司法所

  7、大兴司法所

  8、正兴司法所

  9、八塘司法所

  10、七塘司法所

  11、河边司法所

  12、福禄司法所

  13、三合司法所

  14、广普司法所

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

  15、健龙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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