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以下物品是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

易燃易爆物品
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酒精饮料(酒精含量超过70%)、汽油、柴油、煤油、油漆、松香水、指甲油、花露水、风油精等。
电子烟的烟油和烟弹(特别是含有锂电池的)。
管制刀具和锐器
刀具(包括水果刀、菜刀、剪刀、美工刀、修眉刀、指甲剪等)。
尖锐或锋利物品,如剪刀、剃须刀、瑞士军刀等。
液体物品
液体、凝胶和喷雾类物品(如化妆品、护肤品、饮料、香水、洗发水、沐浴露等),单瓶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且需放在一个透明、可重新密封的塑料袋中,总容积不得超过1升。
特殊液体物品,如婴儿食品和药品,在必要时可携带超出上述限制,但需向安检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或处方。
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
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武器和军用物品,包括枪支、弹药、弓箭等。
剧毒物品、氧化剂、腐蚀品、放射性物质等。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等。
可能干扰飞机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建议您在乘坐飞机前,仔细检查并遵守上述规定,以确保飞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