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根据《黄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和《黄州区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黄冈市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一)起草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实施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负责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标准的临时建筑物或设施。指导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相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实施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乡公共空间规划,强化建筑物立面管理和色调控制,规范设置报刊亭、公交候车亭、户外广告、门店牌匾、配电柜、通讯站塔的审批管理。

  (五)负责实施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乡规划区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研究拟订全区查违控违规范性文件,制定查违控违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查违控违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六)负责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处罚权。

  (七)负责实施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八)参与配合城区街道、乡镇重大管理执法活动。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有关职责分工。

  1.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路口镇、堵城镇、陶店乡、陈策楼镇及火车站经济开发区的城市管理。

  2.跨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后,其监管主体不变。城市规划、住建、工商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机制。

  3.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体承担跨部门移交的行政处罚权清单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办公室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规划管理股  市管理股 财务股

  下属事业单位:

  一中队(路口中队)    二中队(陶店中队)

  三中队(堵城中队)    四中队(陈策楼中队) 特勤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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