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贯彻“生态立区”发展理念,承担辖区污染防治责任,建设美丽平谷;
3.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完善执法和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数据资源共享,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4.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制、河长制工作;
5.协助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地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6.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计生、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7.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8.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推进居民自治,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9.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服务;
10.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社区工作者队伍,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监管社区物业服务项目;
内设机构
领导信息
陈靖

职务:党工委书记、人大街工委主任
张海霞
职务: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孟轲
职务:党工委副书记
倪永清
职务:纪工委书记
刘会启
职务:党工委委员
刘杰
职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红海
职务:武装部部长
王梦媛
职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光彬
职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岗
职务:党工委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