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及误收多缴退抵税填写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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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概述】

  因税务机关误收,或纳税人误缴而产生的应退还给纳税人的税款。在实际征收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的税款,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多缴税款的,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该按照税法要求及时退还相关税款。

  【操作步骤】

      1、 功能入口:

  登录时,在主页面中,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误收多缴退抵税】。

      2、信息填写

  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及误收多缴退抵税填写流程说明

  3、上传附报资料

  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及误收多缴退抵税填写流程说明

  上传附报资料信息,根据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章节中上传附报资料信息进行上传,上传后点击“下一步”。。

  4、预览提交

  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及误收多缴退抵税填写流程说明

  确认填写的表单信息和附报资料后,可点击提交。

  5、审核中

  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及误收多缴退抵税填写流程说明

  

  提交税务人员进行受理。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对应的申请信息;点击“撤销”,可直接撤销申请。 

      6、完成

  税务人员受理之后在“我的已办”中找到申请事项,查看详情后可以看到申请的受理结果以及下载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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