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核准

办理地点:济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窗口
联系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75 号济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邮政编码:272000
咨询电话:0537-236376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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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38】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