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廉洁、高效、务实和政企分开的原则,认真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机关的决定、命令,并报告执行情况。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2、坚持以“二、三、一”的经济发展战略,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加快发展以房产开发为龙头的第三产业,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全镇经济可持续发展,编制镇经济和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保护全民集体所有的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全面推进镇村经济建设。
4、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调处民间纠纷。加强交通、消防、用电、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好农村卫生防病和防汛减灾工作。
5、发展社会公益事业,进一步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改革、社会救济和抚恤安置、统筹安排残疾人等社会保障工作。
6、严格执行国家财税工作的法律、政策,加强镇级财政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保证财税任务的完成。
7、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幼儿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和镇村环境卫生创建活动,加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青少年保护和老年人保护工作。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劳动、统计、审计工作,做好民兵、预备役和兵员征集工作。办理民族、华侨、宗教等事务。
9、协助和支持设立在行政区域的不隶属于镇的上级派出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内设机构
工作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党管武装的有关方针、政策;抓好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建设;负责民兵整组、民兵集训、预备役登记和管理、装备器材管理、征兵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并组织辖区防空演习;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战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隐蔽,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协助政府做好防汛抗台、抗震救灾工作;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国防教育等活动。

工作职能: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当好职工娘家人。突出维护职能,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工会组建、职代会建设和集体协商建制。开展群众性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劳动竞赛、立功竞赛等,提高职工素质。促进完善和实施社会保障制度,广泛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
工作职能: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开发农村青年人才资源,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加强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加强所属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做好“两新”组织的团建工作。
十三、
工作职能: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聚焦家庭,进一步深化好家风培育工作;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和推荐女性人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倡导男女平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家中心、妇女之家、妇女微家阵地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