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点:贵定县红旗路工商大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邮编:551300
电话:0854-5220180
负责人:刘怀锐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统计、信访、档案、保密、保卫、会务、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意识形态、政工人事、河长制、提案议案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基础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工作的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及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和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参与市场监管重大政策调查研究及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及法律咨询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本单位依法治县工作;指导本单位法制建设及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工作。
(三)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的应用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四)消费环境与网络交易监管科。拟订和组织实施规范消费环境和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实施消费环境建设,实施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配合县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拟订广告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五)行政许可服务科。负责统一受理涉及市场主体注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办理经授权的一般事项的审核、审批、备案和过程督办及特殊事项的督办;负责联办事项的协调、上报事项的初审;按政务公开的要求办理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事项的公示;股权质押登记,微型企业发展管理;承担机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转办、统一发证、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六)质量发展科。拟订质量强县战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实施产品、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拟订重点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和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应急处置;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承担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计量标准化科。拟订标准化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指导协调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标准化工作;监督标准的实施;管理企业标准备案。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市场计量行为、商品量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管计量认证实验室、计量校准和计量公正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建立计量保证体系。监管产品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的资质和工作;监督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工作。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配合机动车拼装改造监管工作。

(八)食品安全监管科。承担食品(含保建食品)生产和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组织实施食品抽检及处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负责酒类流通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食盐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药械化妆品监管科。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督促指导分局依法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估;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包括特殊药品)、化妆品的专项整治和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合理用药工作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其他监管及GSP认证工作。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组织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气瓶充装等环节;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组织调查处理有关特种设备投诉和事故;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牵头我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一)价格监管及反垄断科。负责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制度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定授权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辖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贯彻执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经授权查处市场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非法集资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查处传销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
(十二)知识产权科。负责贯彻落实省州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商标和名牌产品的培育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执行商标、专用权保护、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和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落实知识产权交易政策;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承担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