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操作说明

  【模块说明】

  核定征收纳税人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就企业所得税申报有关事项,可以通过本功能向税务机关提交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主表及相关附表。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操作说明】

  按照【税费申报及缴款】—【按期应申报】的顺序进入本模块,系统显示当期应报表列表页面。选择【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适用查账征收)】,点击【填写申报表】

  

  填写企业基础信息表,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填写报表。点击下一步。

  

  填写报表后,若不想立即申报,可点击[暂存],下次打开报表即会带出填写的数据。点下一步进行申报。

  

  点击页面上方的[申报]按钮,出现[申报结果],完成申报操作。若纳税人需缴款,可点击缴款按钮进行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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