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气象局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计划的制定、气象业务建设的实施,以及对气象活动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

  (3)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发布及管理,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6)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7)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等有关的建议,以及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8)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

  (9)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等工作,并负责本级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按照地方党委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宁波市鄞州区气象局

  (10)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