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机构职能:

  组织指导全区人防指挥、通信警报、人口疏散体系、信息化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指导制定防空袭计划方案,组织指挥理论研究、指挥手段建设和训练演练。参与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组织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负责人防指挥所的勘察定点,负责区级人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防空防灾警报发放。协调军地通信资源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承办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编制全区利用人防战备资源参与防灾救灾和应急管理规划以及预案。参与协调城市化学事故救援。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参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

  负责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战时防护工作。负责大型单建人防工程申报,中小型单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区单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和已建成人防工程的管理使用及平战结合有关安全的监管工作,制定全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及培训计划,开展专项安全治理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人防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负责人防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人防工程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编制全区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管理国家、省、市和区拨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组织审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决算,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缴、管理。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全区住房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管理,拟订房地产开发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承担全区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编制房地产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商品房预售管理、存量房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和产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组织实施住房保障政策,建立完善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区住房保障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做好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区属直管公房的统一管理工作。

  监督实施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实施物业服务标准规范。监督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安全管理、房屋装饰装修政策。指导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虫害防治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指导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实施区管委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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