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

  (二)负责建立健全区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区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行政审批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探索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机制。

  (四)履行区级各职能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及有关行政服务事项。

  (五)负责指导区政务大厅、村(社区)居便民服务站的审批服务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标准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流程,解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负责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工作,统一受理全区政务服务方面的投诉、咨询和信访工作。

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七)负责组织实施及协调涉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类事项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类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承担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审批后监管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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