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审计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属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
(二)负责审计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三)负责审计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
(四)负责审计区党政领导干部及其他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等审计工作;
(五)完成济宁市审计局和太白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审计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属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
(二)负责审计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三)负责审计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
(四)负责审计区党政领导干部及其他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等审计工作;
(五)完成济宁市审计局和太白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