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十二个:办公室、财务股、

  法规股、注册登记股、市场规范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和网络交

  易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

  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化器械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综合管

  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八个派出机构(副科级):城关市

  场监督管理所、七贤市场监督管理所、郇封市场监督管理所、周

  庄市场监督管理所、云台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五里源市场监督管

  理所、王屯市场监督管理所、西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职责 

  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

  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覆行职责过程中坚

  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场监

  督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

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

  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

  ,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

  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

  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

  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

  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査处重大复杂案件,协调跨区

  域执法工作。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

  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

  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积极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

  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

  指导并实施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

  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拟订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修武县消费者协会

  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

  ,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

  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

  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

  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

  追溯制度。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

  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全县食

  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

  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

  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县食品生产、

  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査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

  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

  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

  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全县食品生产许可,组织实

  施全县特殊食品注册相关工作、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

  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

  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

  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科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

  律法规。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

  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

  作。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县检验检测工

  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

  织实施国家、县、市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实施知识

  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

  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

  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

  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8、负责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督

  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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