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2025年汽车焕新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大宗消费,激发汽车消费潜力,根据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支持开展汽车焕新促消费活动的通知》(苏商建(2025)441号)和市商务局等3部门《关于加力提标开展汽车焕新促消费活动的通知》(徐商建(2025)7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5年沛县汽车焕新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补贴资金总量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二、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沛县注册(需当地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办理完成行驶证、登记上牌手续后,可根据新购车辆价格档次申领新车现金补贴。新购车辆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价税合计金额)为准。
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车辆使用性质营运、非营运均可,上牌地区不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新车的,二手车、摩托车、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农用车、货运车辆(包括轻型多用途货车)等不列入本次活动范围。
三、补贴标准
全县补贴总金额275万元,购车补贴标准:新车发票含税价在10万元以下的补贴3000元;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补贴5000元;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的补贴8000元;30万元(含)-40万元(不含)的,补贴9000元;4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
同一消费者仅能享受一次且一辆新车的补贴,以设置的补贴总额为限,按照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时间顺序审核,先到先得(消费者提交申领材料不代表一定可获得新车补贴,需经过材料审核且活动名额充足的情况下才可获得)。申领额度用完即止,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如补贴额度未用尽,申请提交时间(含修改补正材料提交时间)最迟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8日24时。
消费者参加沛县新车焕新促销费活动可与汽车销售企业自身的优惠活动叠加(需符合相应活动条件),但不与国家和省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及其他省级补贴重复享受(上级政策有另行规定的除外)。
四、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人在完成车辆上牌的全部流程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后,即可申请购车补贴。

(一)在线申报
在活动期内,符合条件的购车人补贴申请须由本人个人用户发起,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使用银商POS机方式支付购车款,完成车辆注册登记、上牌等全部流程并取得相应票据、证件等证明资料后,通过云闪付APP进入活动页面,选择徐州沛县、选择相对应的申报档位、进入申报页面、填报登记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提交申请。消费者提交申请(含更改补正)的最迟时间为2026年1月8日24时,逾期未提交(含更改补正)的视为放弃申领补贴资格。若用户在临近截止时间提交申请(含更改补正),经审核资料有误,且此时已超过最后提交日期的,无法修改,将做取消资格处理。
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
(2)申请人本人名下拥有的可正常拨打接听电话及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3)购车款支付凭证(9月5日至活动平台上线当日购车的消费者,需提供收款方为参加活动汽车销售企业的购车款支付凭证,“商户编号”可手动输入任意1位数字替代;活动平台上线日之后购车的消费者,需使用银商POS机向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支付购车款并提供签购单POS小票作为支付凭证。购车款指订金或定金或首付款或尾款或全款等均可,个别汽车销售企业因总部统一管理收款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上述规定提供购车款支付凭证的需提交统一说明方可参加活动)。
(4)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发票开具日期自9月5日(含当日)起,最迟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发票的销货单位需为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发票需为申请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购车发票,补贴资格不予认定)。
(5)新车行驶证主页、副页(行驶证发证日期自9月5日(含当日)起,最迟不晚于2026年1月8日)。
(6)新车机动车登记证第一页和第二页(机动车登记证登记日期自9月5日(含当日)起,最迟不晚于2026年1月8日)。
(7)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储蓄卡一类卡(银行卡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应为申请时提交的手机号码;提供绑定银行卡号若因消费者后期卡号注销或更换卡号等导致最终发放失败,无法享受补贴,责任由消费者本人承担)。
申请人、预留手机号码、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所有人以及银行账户户名等均须属于同一人。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上传材料,并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格式、手机号错误或上传照片图像模糊等问题导致审核不通过或补贴无法到账(特别要注意核对系统自动识别、填充的信息避免有误)。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二)补贴审核
后台工作人员对消费者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复审。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将收到短信提示因故未收到短信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活动页面自行查看审核状态、审核结果),审核阶段申请人有3次修改申请材料的机会,请在申请被驳回的72小时内按照审核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请申请人持续关注申请审核状态,逾期未提交完整有效材料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之前锁定的补贴额度将重新释放退回资金池,请申请人用户谨慎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检查核对后进行提交。
(三)补贴发放
因本次新车补贴活动不可与国家、省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及其他省级补贴重复享受,故需在上述相关补贴活动结束后,统一进行查重去重、专项审计、名单公示等工作,各项相关工作结束后,预计于2026年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申请人预留的银行账户中(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五、总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沛县经发局、沛县商务局、沛县财政局及属地、银联商务等单位组织开展此次促消费活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资金拨付、宣传推广、氛围营造等相关工作。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活动规则、指导消费者进行申领,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趁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对因汽车销售企业原因导致申领失败的责任由汽车销售企业负责解释。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借助沛县融媒体、汽车销售企业等平台宣传活动优惠内容、活动亮点,广泛推介本轮促消费活动,同时大力倡导品质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健康消费新理念,激发本县居民及周边县市区消费者的参与热情,营造浓厚消费氛围。
三是加强安全督导。各相关属地,县经济开发区,要切实落实活动开展中的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未在沛县汽车焕新补贴活动销售企业名单的汽车销售企业,且在沛县注册(需在当地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若希望参与本次活动,可通过沛县商务局进行报名。具体活动以实际为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本次汽车焕新补贴活动由沛县商务局负责解释,各汽车销售企业促销优惠活动由各相关企业负责解释。消费者及各汽车销售企业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活动结束后自动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