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上海一日游 上海港澳通行证费用

本文目录

  1. 上海港澳通行证费用
  2. 上海港澳通行证签注预约
  3. 上海港澳通行证探亲一年多少次
  4. 上海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上海港澳通行证费用

法律主观:

当事人办理港澳通行证的费用一般为80元左右,每次往来签注还需要缴纳约30元的费用。办理的流程包括: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填写申请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等。

法律客观:

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首次办理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首次申请)。但均不含邮递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节假日。【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并外加签注加注费20元。续签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费用】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并外加签注加注费20元【特别注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部分城市是3个月)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代办若是首次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照片;若非首次申请,则需带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前一次办理的通行证,如请人代办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过期办理流程《港澳通行证》过期,需要你本人亲自到你户口所在地的县(区)级以上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和相关手续跟第一次办理时是一样的。办理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你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一页)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蓝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5、旧的港澳通行证,需要交回出入境管理局。需要时间:正常情况下,需要15个工作日(办理换证,需要经省级部门审批、制证,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大概15个工作日,即三个星期的时间)。赴澳工作一、澳门雇主可自行指定或委托有澳门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在内地招聘(招聘者应签订招聘合同)。二、劳务公司将录取人员的有关资料(如照片、身份证副本等)报入澳门出境事务局核实、批复。三、通过后由雇主再将赴澳人员的资料报入澳门劳工暨就业局非本地劳力处,提出输入外劳申请。四、雇主赁批件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劳务公司凭批件及合同报北京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外经济合作司申请输澳批文。五、赴澳劳务人员在十天内自选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有关证件所需资料。六、赴澳劳务人员将证件资料及费用(包括劳务押金及证件费等)交回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向地方国务院港澳办交流司办理赴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需时约十五天)七、通行证办出来后由劳务公司统一安排时间培训、出境。八、到澳后,由雇主带领或自行到澳门出入境事务局办理非本地劳工证(俗称“蓝卡”)的手续后方可工作。

上海港澳通行证签注预约

办理前,登录“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完成预约流程。预约完成后,请您带齐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照约定时间、地点前往办理。

办理入口办理前,请您登录“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完成预约流程。预约完成后,请您带齐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照约定时间、地点前往办理。

上海澳门旅游智能签注预约流程

1.用电脑登录网页版“一网通办”,找到“出境入境”;

2.选择“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往来港澳旅游签注签发”,选择外省市or本市户籍,下一步填写个人信息;

3.申请人基本信息(记得紧急联系人的手机号不要和自己的手机号相同);

4.签注信息;

5.提交时会让你再确认一下信息无误,就进入预审了;

6.在“随申办”小程序序或者app上,点底部的“办事”查看“进度”;

7.预审通过,即可在下方点击“排队预约”,选择你方便的网点和日期时间;

8.预约成功,也可以后续在这里查到预约记录。然后在预约好的时间去就可以啦!

进入办证大厅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及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起算),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扫描场所码、开展测温、秩序维护等工作。上海出入境管理窗口:

单位

窗口业务

所属单位

地址

接待时间

电话

邮编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口岸签证

市局

浦东机场:1号、2号航站楼国际到达区域;虹桥机场:1号航站楼国际到达区域

周一至周日24小时

浦东机场:(021)68346939;虹桥机场:62688916

/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出入境业务

市局

浦东新区学林路36弄8-9号楼(永久居留事务所服务中心)

仅受理外国人永久居留业务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港澳通行证上海一日游 上海港澳通行证费用

12367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出入境业务

市局

民生路1500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0135

黄浦分局出入境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黄浦分局

蒙自路701号

周一至周六8:3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0023

徐汇分局出入境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徐汇分局

南宁路999号(徐汇行政服务中心)

周一到周六:8:30-11:30;13:30-17:00

12367

200235

长宁分局出入境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长宁分局

金钟路999号

周一至周六8:3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0335

长宁分局出入境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长宁分局

古北路788号

周一至周六8:3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0336

静安分局出入境办公室

出入境接待窗口

静安分局

汉中路188号二楼

周一至周六8:3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021)12367

200072

普陀分局出入境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普陀分局

府村路125号

周一至周六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0333

虹口分局出入境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虹口分局

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1楼

周一至周六8:3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0437

单位

窗口业务

所属单位

地址

接待时间

电话

邮编

杨浦分局出入境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杨浦分局

淞沪路605号

周一至周六 8:3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0433

闵行分局出入境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闵行分局

中春路4099号

周一至周六 8:3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021)12367

201199

宝山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出入境证件窗口、外国人签证窗口

宝山分局

友谊路1688号

周一至周六8:3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1999

嘉定分局出入境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嘉定分局

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北厅西侧)

周一至周六 9:0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1821

松江分局出入境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松江分局

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六8:30-16:3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1600

金山分局出入境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金山分局

金山区蒙山北路585号

周一至周六8:30-16:3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1508

青浦分局出入境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青浦分局

华浦路500号

周一至周六8:30-16:3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1799

奉贤分局出入境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奉贤分局

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号B4楼

周一至周六8:30--16:3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1499

崇明分局出入境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崇明分局

崇明区崇明大道7800号一楼大厅

周一至周六8:30-16:3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2150

浦东分局综合保税区公安处三大队(出入境)

出入境业务

浦东分局

浦东新区日京路38号

周一至周六9:0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0131

单位

窗口业务

所属单位

地址

接待时间

电话

邮编

浦东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浦东分局

浦东新区环科路999弄1号楼二楼

周一至周六9:0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1210

浦东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出入境业务

浦东分局

南汇新城紫杉路158弄1号楼

周一至周六9:0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12367

201399

上海港澳通行证探亲一年多少次

上海港澳通行证探亲一年的次数分为几种情况: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等等。

上海港澳通行证探亲一年多少次?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2)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3)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或者有特殊家庭困难并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4)父母双方均为内地居民、申请探望在香港出生的子女的,子女在港的,方可申请,子女不在港的,不予受理。

办理条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者及其随行家属;(亲属指:申请人的配偶,申请人的父母或配偶的父母,申请人的子女,申请人的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注: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2、再次申请的,需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本市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单独申请签注的可免交验)。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交验如下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2)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两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6、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上海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上海港澳通行证可以在上海市各出入境受理点办理,具体位置如下:

1、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2、出入境黄浦受理点地址:上海市蒙自路701号

3、出入境徐汇受理点地址:上海市南宁路999号徐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4、出入境临空受理点(长宁区)地址:上海市金钟路999号A座

5、出入境古北受理点(长宁区)地址:上海市古北路788号

6、出入境普陀受理点地址:上海市大渡河路1913号

7、出入境静安受理点地址:上海市汉中路188号2楼

8、出入境虹口受理点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1楼

9、出入境杨浦受理点地址:上海市淞沪路605号

10、出入境闵行受理点地址:上海市中春路4099号

11、出入境宝山受理点地址:上海市宝杨路628号

12、出入境嘉定受理点地址:上海市永盛路1190号金钛怡和大厦底楼东

13、出入境张江受理点(浦东新区)地址:上海市环科路999弄1号楼2楼(浦东国际人才港)

14、出入境金山受理点地址:上海市蒙山北路585号

15、出入境松江受理点地址:上海市乐都西路867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16、出入境青浦受理点地址:上海市华浦路500号

17、出入境惠南受理点(浦东新区)地址:上海市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

18、出入境奉贤受理点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29弄1号B4楼

19、出入境崇明受理点地址:上海市鳌山路633号

20、自贸试验区受理点(浦东新区)地址:上海市日京路38号

扩展资料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内地公民申请去香港、澳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不属于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情形的;

(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欺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

第十九条内地公民往来香港、澳门以及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须向对外开放口岸或者指定口岸的边防检查站出示出入境证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记卡,接受查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一)未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件,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

(二)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的,冒用他人往来港澳通行证件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的;

(三)拒绝交验证件的。

具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可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出入境机构地址时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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