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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落散文
一、行乞者
哪怕是晴天也别想看清太阳,太阳藏在天空的灰尘背后,好像是被夸父追到灰尘后面去的。天空压得很低,很久没有见到一片干净白亮的云彩了。
不过阳光依然可以穿透灰尘,穿透那些看着像云彩一样的虚假屏障。
天桥上有几个行乞者,他们上半天守在天桥的左边,下半天守在右边;因为阳光上午晒在右边,下午晒在左边。我说的是夏天。秋天和冬天他们追着太阳跑,用夸父的万分之一的速度左右移动。
行乞者都有一只碗——这是废话,他们当然需要一只碗——摆着,或者端着。他们在天桥上来回走动,或坐在某个角落,很少抬头看天,不管那里的太阳是高是低,与他们毫不相干。他们对阳光的喜恶也不明显,不喊冷也不喊热,虽然他们会追逐阳光,但也会避开阳光。天气实在太热了,他们就脱上衣,露出经年不洗澡的疙疙瘩瘩的肌肤。
行乞者驻守的天桥旁边有个宽敞的空地,立着高大的围墙,缺口处和四周堆满垃圾,从前有客车在那里停顿,现在客车停在外面的路上,围墙里臭烘烘的。只要站在天桥上,就会时不时看到几个人立在光天化日下解手。小孩子的粪便就更不用说了,如果你是一个近视眼,建议不走围墙边的小路。但是行乞者毫不在乎那空地上飘来的臭味,他们守着这个天桥就像守着一块风水宝地。
有时天桥上会多出一个新来的行乞者。她是位学生打扮的年轻姑娘,背着背包,长头发,低着头,面前写着“求6元路费回家”。她隔一段时间就来,所求的路费2元起价,最高15元。她低着头,我看不到她的模样,但通过那黑亮的长头发,我想象她是一个清秀的姑娘。最初我没有将她列入行乞者的行业,我认为她可能真是需要帮助,那么给她6元回家,回家就好了。可是她回家几天又来了。
有人说,她比别的行乞者更高明,她抛开了一切行乞者所必需的条件,比如一只上了岁月的碗她也不需要准备。他们猜她的背包里一定有几根粉笔,那东西比碗可轻多了。而且粉笔写下的字可以擦去,不像碗,那样的碗一旦端在手里,就只能一直端在手里。粉笔写的字就像人们刺在身上的纹身,为了某一时刻的需要将它刺在身上,等不需要的时候再去洗掉就可以了。如果这个女孩擦去她写在天桥上的字,然后在别的什么地方与我相遇,那时她抬起脑袋,我一定认不出她。这样想来,她确实是一个很有远见的人。
我对端碗的行乞者更注意,虽然那位年轻姑娘的粉笔字写得比我好,我的目光还是转移了。
端碗的行乞者有时收入火爆,人们会很奇怪的在同一天大发善心,看见前面的人往碗里放钱,后面的人也跟着准备。直到那只碗满当当的,使那位行乞者看上去像一个暴发户,比谁都富有的样子了,人们才想起来收手。不过这种火爆的场面并不会使行乞者特别激动。
他们也有相当惨淡的时候,碗里只有一块钱引子,从早晨到晚上,没有讨着一毛钱。这个时候他们也非常懒散,靠在哪个栏杆边,仰头张着嘴睡觉。
秋天时,我将注意力锁定在一个中年行乞者身上,他和那位年轻姑娘一样懂得变通,他不会死守着天桥。他会端着碗一路晃着走到天桥对面去。那儿有一家银行和一家大型超市。我看见他上午守在超市门口,下午守在银行门口,晚上才回到天桥。天桥他是必须回的,这地方已经像他的家了。他守在银行门口的时候多。超市门口有保安会驱赶他。
银行门口比天桥确实热闹十倍,那儿有理发店和手机铺子,成天放着高分贝音乐,他坐在这地方也不容易打瞌睡。
那天秋凉,我看见他将衣服脱来拴在腰上,也许那段时间他得了什么病,身上全是疙瘩,就像山洞里的石疙瘩那样,由于皮肤黑黄,那疙瘩看着令人心里发麻。这样一种惨状却没有多少人给他钱,人们绕道而走,目光落在那些疙瘩上立刻就转开了。
这位满身疙瘩的行乞者后来一直满身疙瘩,似乎那些疙瘩会在衣服下使他难受,所以他干脆不穿衣裳。一年四季除了冬天身上裹一些乱七八糟的破布,春夏秋三季都光着身板蹲在天桥上。由于在银行门口和超市都讨不着钱,他只好回到天桥,在这个地方时不时有人弯腰朝那只破碗里扔几个硬币。
时间一长,行乞者身上的疙瘩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有的甚至细溜溜地悬挂着,风大一点还能将它们吹得像铃铛一样晃荡。有时我怀疑听到了他身上肉铃铛的响声,类似于纤夫们的号子在天桥上的风中回响。不过我不能确定,那段时间我神经衰弱,失眠多梦。
有一段时间我没有看见那位行乞者,我想他大概去看病了。自从他身上的疙瘩多起来之后,天桥上的人也不太愿意给他钱。可是没过多长时间,他又来了。这回他换了位子,不在天桥顶端乞讨,而是坐在天桥往下的台阶上,堵住了人们下桥的路。他坐北朝南,矮趴趴蹲在那儿,人们当然不能一脚将他踢到桥下,无论他多么碍眼也不能。人们走到他背后便抬脚去了另一边的台阶。
他身上沉甸甸的,面前的碗却空荡荡。
而一直本份行乞的另一位老人,他的碗就像一片庄稼地,庄稼不好不坏,也就是说,他作为行乞者的生活也不好不坏。他常年穿一件黑色外套,无论春夏秋冬,他都不会像那位满身疙瘩的同行一样将自己残酷地暴露在那儿。人们有时候可以接受天上的虚假云彩——因为虚假的云彩遮不住阳光,人们需要阳光,阳光是万物之灵——但不会接受像天桥对面那样恶臭的场地,那股臭气简直让人绝望。在我的猜想里,这位年老的行乞者非常了解人心,其实他可以去算命,等到某一天他的胡子足够长,皱纹足够多,那么就可以买一副黑框老花镜架在鼻梁上,在那儿也写上几个字,当然不是“求6元路费回家”,而是写上“神通广大”的字样。
但是他目前只能当行乞者。
二、手艺人
我每天要从天桥上经过,去那边的超市购买食物。天桥上坐着一个手艺人。他每天都在。
手艺人主要编织玫瑰花和昆虫之类,玫瑰花编得栩栩如生,昆虫编得活蹦乱跳。他面前的竹篮上插着已经编好的成品,正好是路人伸手可摘的高度。手艺人坐在这些玫瑰花和昆虫的后面,人们最先看到的总是他的编织品,第二眼才会看见他。有时甚至没有人看见他,人们只欣赏到那些玫瑰花和昆虫。路人看到这些活灵活现的东西总是大加赞赏,这些昆虫和玫瑰花给了他们好心情,然后他们面带微笑迈着轻快的步子离开了。
你一定认为手艺人的眼光是失望的,不,他毫无表情。他看着路人离去没有丝毫失望的样子。他只微微抬了一下手,把新编成的昆虫放到那些成品中去。
手艺人脚下摆着半成品和一捆编织用的半青半黄的叶子。我称它们为叶子。这是他每天必须摆在那里的材料。我每次走到天桥的一端,老远就将目光锁在这手艺人身上,有时他手里正拿着一片叶子摆弄,有时坐在马扎上打瞌睡。他身材偏瘦,肤色黑,穿一件灰白的衣裳,由于经常坐在马扎上也就不知道他的身高。他生意极差。在我观察的那些日子,没见他卖出一朵玫瑰或一只昆虫。
在我看来他是个失败的生意人,虽然勤勤恳恳,但所干的一切好像与生意毫不相干。他摆在天桥上的不是生意,倒像是一片风景。他不会像其他生意人那样去留住每一个观看的人,并且大费唇舌将他的成果推销出去。他不会这么干。他坐在那里像一尊雕像,会编织的雕像而已。
那天风和日丽,手艺人戴着草帽。我被他的装扮吸引了。
“多少钱一只?”有人走过去,拿起一只昆虫问他。那人显得十分高兴,大概是因为这手艺人今天戴了草帽。
“十元。”手艺人掀开草帽回答。他只说了这两个字就不做声了。他在忙碌地编织另一只昆虫,那昆虫已经有了半个身子。
“不能便宜点吗?虽然很像,但毕竟是假的。”客人脸色有些阴沉,明显是对手艺人的态度不满意。
“不能便宜。”手艺人摇头,然后就不再理那客人。
我想到卡夫卡的那些“饥饿艺术家”,我猜这位手艺人与那些饥饿表演者一定有着相同的爱好。并且他们都一样固执,饥饿表演者在被人猜测他可能吃了东西时,会十分无辜,要求延长表演时间来证明他滴水未进。那位客人在说这些昆虫和玫瑰花不是真东西的时候,这位手艺人与那些饥饿表演者一样投出一股委屈而又严肃的目光。不过他毕竟是在天桥上,他的身份也不是饥饿表演,所以他只是把那位客人晾在那里。
我有时也为他这种对待客人的态度着急。他来这里摆摊好像不是为了糊口,而是为了表演他的手艺。也许有一天他会编一只笼子将自己装起来。不过暂时他的摊子只有这些昆虫和玫瑰花,他的头上也只多了一顶帽子。
毕竟他不是真正的饥饿表演者,到了中午,他和天桥上所有的生意人一样,手中都端着一只塑料饭盒。他们的饭菜来自对面那条巷道两边的小摊子,那里有一群人常年卖着炒粉和廉价的砂锅米线之类。
他戴帽子的这一天吃的是炒菜,四季豆炒肉。我看得比较清楚。这是我这么久以来见到他伙食最好的一次。
我在他对面站着,偷偷望着他手中的盒饭。他将饭菜很快吃完,还用舌头舔了一下盒子。这个动作让他旁边的算命人笑了一下。我注意到,这个算命者的生意算不上太好但也不是太坏,像四季豆炒肉这样的盒饭他一星期可以吃两次。因为从天桥上路过的人也许没有心思买玫瑰花和昆虫,但他们愿意坐在算命者面前伸出左手或右手。
“自己编的吗?很好看。”等手艺人吃完饭,我走过去,很冒失地赞美他的帽子。
“瞎编的。”他擦一下嘴巴,捡起放在脚边的矿泉水喝了一口。那水用来浇花,也用来洗叶片上的泥巴。
“你可以编帽子。买帽子的人多。”
以广东的气候,卖帽子肯定比卖玫瑰花和昆虫强。
“我喜欢编它们。”手艺人指着昆虫和玫瑰花。也许他不习惯和陌生人说话,显得有些慌张,这一慌张就不由自主把帽子摘下来了。他秃顶。剩下的头发数量也很糟糕。
我在昆虫和玫瑰花面前站着,它们被风吹得想要飞走。也由于这风,昆虫和玫瑰花更加好看。手艺人始终没有问我想不想买它们,他对待我和对待所有人的态度一样,别人问一句他才答一句。这种态度有点像大自然对人类,你是这样看他,他是那样看你;也许你觉得他冷漠无情,但他却可以编织出这么多情的玫瑰和活生生的昆虫。
可是他一点生意也没有,他说他喜欢编织昆虫和玫瑰花,然后就一直在那儿守候和编织。我很想对他说,你编织什么呢?有什么意义呢?人们只看不买。人们会觉得在天桥上看与放在家中看没什么区别,反正天桥天天要走,这玫瑰花和昆虫也可以天天看到。在这样的天桥上,人们喜欢看昆虫和玫瑰花就和他们喜欢去哪个地方看免费的猴子表演一样,他们很稀罕,却不可能将猴子牵走。可是我没有机会说这样的话。手艺人根本不理我。他又摸着两片叶子在手中缠绕。
他的昆虫和玫瑰花没有被我们买走,好像被上帝买走了。
很长时间过去了,我以为手艺人最终会因为生意惨淡而搬走。可是没有。不过他的摊子有了一些变化,在那些昆虫和玫瑰花之间拴着一些小人儿,那些小人儿的手都可以摇晃出声音,他坐在昆虫和玫瑰花背后,像招魂一样摇着那些小人儿的手。
也许他根本不是什么手艺人,他是招魂者。
三、蓝帽子
我们要去长隆欢乐世界旅游。
这是雾气沉沉的早上,我和丈夫走在“官厅”旁边的巷道里。我们遇见一只老鼠和一只猫,那只猫我们喊它“黑眼睛”——我写了一篇关于“黑眼睛”的小说——那只耗子我们称它为金格先生。它们对立站在巷道两边,它们之间隔着雾。我和丈夫之间也隔着雾。现在这天气越来越坏,雾气把每个人都隔开了。我睁大眼睛,发现眼睫毛粘着雾水,把我的眼皮压得快要掉下去。但我的眼力还不算太坏,我看见他的胡子这一天刮得非常干净,搭配上我前几天给他购买的雅戈尔保暖衬衫,看着还蛮清爽的.。这一天他一点也不像个工人,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看上去书生味十足。
我来东莞三年,三年来我们一起吃饭,一起散步,唯一没有和他一起走这条他每天必走的上班之路。这条路他走了七年,每天一个来回。路上有个墓园,修得清静雅致,他每天要穿过这片墓园去上班。这条路不算长,可是每天走也不短。我气喘吁吁跟在他后面。
经过那片墓园时,我把目光锁在脚下,心里凉飕飕的。但我还是鼓起勇气看了一眼这片墓园,树林下摆满了罐子,一个挨着一个,这地方和我想象的样子相同,风景虽好但荒草萋萋。也许它本来就应该荒草萋萋。一个中年男子甩着胳膊在墓园的台阶上上下下锻炼身体。我猜他每天都来,因为他上下台阶的脚步娴熟,好像那儿的每一颗石子他都知道怎么避让。
我们离开了那片墓园,它在我们身后很远了。我扭头看了一眼,那中年男子还在墓园的台阶上跳来跳去,我收起心情,也投入到这次旅游的状态中去。
我们到了厂区门口。我第一次看见他上班的地方。门口已经站了不少他的同事。他们像过节一样高兴,有人手中端着一碗街边买的炒面,站在旅游大巴旁边吃得津津有味。灰尘就在这所厂房的旁边飞扬,那儿正在修路。往常我在夜市上看见他们都穿着蓝衣服,有些疲惫但又无限轻松的模样走在街上,或者坐在哪个烧烤摊喝啤酒。
“嫂子。”他们之中有人这样喊我。有人咧嘴笑一下,表示招呼。
我认识的那个四川老乡端着面条在一棵树下吃,他头也不抬,有点狼吞虎咽。他知道我在写东西,有一次他跟我说,要和我讲一讲他的往事,但希望我尽量给他写得帅气潇洒,因为他还打算找个人结婚。他前一段婚姻破裂了,家中有个留守儿童。三年来我在他的腾讯空间看见三条类似的短讯:明天儿子6岁生日,可惜我不在家,祝他生日快乐,儿子,爸爸这辈子对不住你。
他今天穿着休闲黑西装,吃完那碗炒面之后看上去风度翩翩,很有几分潇洒之相。他好像没有看见我。我坐在旅游大巴上,隔着一道雾蒙蒙的窗玻璃。
我在车上等着我丈夫的同事们,他们还在不断赶来的路上。这是一个比较集中的工业区,不断有人来上班。与我丈夫上班的厂子挨着就是另一家厂,差不多全是女工,她们下穿不太合身的灰白裤子,上穿蓝色工作服,等她们把自行车停好以后,就从塑料袋拿出蓝色的帽子往头上戴去。这时候她们看上去身材肥大,面无表情。她们经过那道厂门,稍稍停一下脚步,不用抬头地将手中的上班卡照到那个机器前。
“都到齐了吗?”有人上车点名。
车子开动了。
途中,导游给每个人发了一瓶矿泉水和一顶蓝帽子。这帽子和刚才那些上班的女工戴的帽子差不多,无非是前面印了这家旅游公司的名字。
他们之中大多人把帽子戴了起来,我顺着过道望过去,全是帽子,虽然不很壮观,但这么多帽子看上去也很惹眼,那帽子下的每一张脸都笑眯眯的。他们有些人在高声说话,有些在听导游从那支破响的喇叭里发出的声音。
我睡着了一会子。等我醒来已经到了景点。太阳已经出来,雾气没有之前那么浓。所有人都下了车,蓝色的帽子走到广场上,手中都拿着免费矿泉水。
他们在景点门前拉开一条公司准备的横幅,前面是公司名字,后面是某景区一日游。所有的蓝帽子都站到那横幅后面去了,他们抬头挺胸,阳光照亮了帽子也照亮了帽子下面的笑脸。
这是个近期大力宣传的景点,里面花花草草,桌子椅子,踩高跷,十环过山车,剧场等等,专等着这些蓝帽子前来享受。
一进景区,帽子们就走散了。不过是三五成群地走散。我和丈夫时不时看见几个帽子,那帽子已经不戴在头上了,全部挂在他们随身带来的背包带子上。一个包上挂好几个人的帽子。这些不戴帽子的人因为不穿厂服的缘故,精神抖擞,声音响亮。我不认识他们,但我只要见到别在他们身上的蓝帽子就知道他们来自哪里。那些帽子是他们的标志。就像我的肤色是我来自大山的标志。我看见一两个蓝帽子就赶紧跟丈夫说,看,你的亲戚。
帽子们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把这个景区设计的游戏玩得差不多了。我跟着他们到了十环过山车脚下,看见他们把帽子压进裤兜或托给别人,然后坐上那架过山车,在空中去大喊。他们大喊的声音从空中轨道掉进我的耳朵,有些人声音苍老,像在夜市上匆忙喝下去的啤酒的咕嘟声,有些人声音还算年轻,但音色断断续续,像常年熬夜加班时发出的疲惫叹息。
我想听一听我丈夫在过山车上发出的大喊,他虽然之前在诗歌中大喊过,但那些声音的力度穿透了纸张但没有被更多人听到,他是内敛又信心不足的人,他的诗歌的喊声只让自己一个人听。这就像我当年在山间放羊,我大概想让山外的人听到我的声音,所以趁有风的时候就会站在那些悬崖上大喊,可是听到我声音的从来就只有羊群,而且我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又不想喊给他听了。我丈夫大概也不想喊了。这十多年他终日上班,想在诗歌中呼喊的时间和精力也没有了。我想今天他是游客,这个日子是专门让他来大喊的,于是我怂恿他去坐过山车,像这个城市众多的青年那样用最疯狂的速度把声音从胸腔里喊出来。那些轨道上发出来的声音的故事,是可以让轨道下面倾听的人有所感触的。至少我会有感触。我是一个晕车的人,我害怕过山车的速度,所以我没有这个机会到高空去大喊。我想他可以替我实现这个愿望。可是他没有坐到过山车上,他在那里傻乎乎排了一会子队,快到他时竟然拎着那顶蓝帽子回来了。
“为什么不坐呢?”我问他。
“算啦。”他仰头望着空中轨道。
后来他去坐了摩托过山车。这也是我怂恿的结果。我站在那轨道旁边的地方认真听他的声音,可什么也没有听见。我无法在众多的声音里辨别他的声音,就像他们一旦戴上蓝帽子,所有人的面孔就都是一个样子。
很快他从另一个出口下来了。走路有点晕眩的样子,但情绪高涨,脸上还挂着摩托过山车上留下来的紧张感。
“太快了!比十环过山车还快!”他声音比之前高两倍。
“你喊了吗?”
“喊啦!这么快的速度,不喊出来心里会难受。”
这么快的速度……我联想到青春的速度,十多年如过山车一样的速度。他回忆给我的他年少时候的样子,那时不像现在胡子拉碴,那时一天上十二小时夜班真不算什么事情。
我们找了一张石桌子坐下,在那里说了很久关于摩托过山车的速度和那途中的呼喊。
午饭时间,所有的蓝帽子又聚集在一起了。他们拿着旅游公司提供的免费餐券去打饭。饭盒里有几片莲花白,一块鸡肉,一根火腿肠和几块油煎土豆。他们一致夸赞那盒饭的味道比食堂厨师的手艺好。
到下午四点半,这场旅行就到了尾声。所有的蓝帽子都走出了这道景区大门,我也跟着走了出来。我看见他们之中有些人还很怀念,不停地回头看那景区里面正开着的鲜花。我突然觉得,那些鲜花就像他们的青春年华,在那高大的门墙内茂盛地开着,可是他们必须离开,谁也不是这鲜花永远的主人。
我们回来时天已黑尽。旅游公司分给我的帽子被我忘在车上,只有丈夫还戴着他那顶帽子回到房间。他将它与工作服放在一起。
送行的散文
淌过往昔的欢歌笑语,穿越一场又一场的杏花烟雨,水月花梦散开千千结。洗去丝丝哀怨,让往事在风中破碎,流着晶莹的水滴,落在满是伤痕的心头,缓缓地,缓缓地滴落着一缕缕痛里的薄凉。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送行的散文,欢迎阅读。
篇一:洒一壶清酒为你送行
寒风凌冽亦凄凄,苦雨摇曳总潇潇。兄弟,让我洒一壶清酒为你送行。
噩耗如晴天霹雳,瞬间在脑海里引爆,炸开腾腾巨浪,冒出滚滚浓烟,燃着熊熊烈火。我惊愕在电话的这一端,目瞪口呆,心如刀绞,电光火石充斥心头,悲痛交加弥漫内心。
天妒英才,病魔无情。兄弟,你生命的精彩竟如缤纷夺目的烟花,在璀璨的一刹那光华陨落。在这一瞬间,天地恸哭,江河呜咽。
忆当年,一路走来,你英姿飒爽、从容不迫,你仁厚宽宏、自强奋勇,你才华纵横、风华正茂。挥洒青春的日子,风雨兼程;追逐理想的岁月,意气风发。
忆当年,我们在芸芸中邂逅,对酒当歌,挥斥方遒。兄弟的情谊,掏心掏肺,肝脑涂地。如同巍巍高山,耸立云天。如同滔滔江海,连绵不绝。
壮志未酬人先去,正当英年断恩愁。你挥袖而去,不再受人世间的纷扰羁绊,不再受凡尘间的苦难纠缠,从此栖息在鸟语花香仙境,从此逍遥在风光秀美天国。
兄弟,黄泉路上多保重,从此阴阳两重天。这一次的远行,冥冥中注定是一次壮烈的征程,让一路清风和你做伴,让一曲离歌与你相随,你去天堂的路上不会再孤苦伶仃。
兄弟,让我洒一壶清酒为你送行。
篇二:燃一炷心香,为兄弟送行
前言:为朋友水手所作。祝水手的朋友天堂一路走好。愿水手早日脱离痛苦的苦海,人生路漫长,希望你微笑面对。
在这个悲凉的秋季,我的心也因你的离去,坠入痛苦的深渊。所有的快乐都追随着你,化作灰烬随风而逝,我沉浸在无比悲痛之中无法自拔。
今天是你离开我们的第十一个日子。都说时间是可以疗伤的最好医生,可是他为什么在我身上误诊了,开出的药剂在我身上失效了。思念你的情绪无时无刻禁锢着我的灵魂,泪雨常常打湿我那颗曾经坚强的心。
永远不会忘记二零一二年的十月二十七日那通陌生的电话“喂您好,哪位”
“你好,是江月夜吗”电话里面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
“恩,我是,您有什么事吗?”
“哦,我是XXX的姑父。XXX在昨天早上因为癌症复发,已经走了,明天8点举行火化仪式……”
犹如晴天霹雳,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一霎那,我的泪喷涌而出。与你相处的日子一幕幕在我脑海里放映:还记得我们下班后疯狂买彩票的日子吗?还记得一起上网到九点,赶最后一班车的日子吗?还记得一起即使没有加班费,只为了打20分钟篮球的日子吗?还记得我们组织的那几次聚会吗?还记得我们8个人的大黑山一日游吗?还记得香工街教育书店前身是什么吗(我们经常去的一家烤肉店)还记得我们四个背包一族吗?还记得你给我的那个电话号码吗?(XXXXX,真后悔我把它不小心弄丢了)还记得我们一起买过的衣服品牌吗?还记得……
与你有太多的故事,太多的回忆。有你相伴的日子我是快乐的,幸福的!虽然我们也会因为对一件事的看法不同,产生分歧,有时也会争得面红耳赤。现在想想都那么可爱,那么让人留恋!
葬礼上,你平静地躺在鲜花中间。年仅28岁看上去却象是90多岁的老头儿,整个身体瘦得只剩皮包骨头。我的心像似被锥过一样的疼。曾经的你是一个多么强壮的小伙子,仅仅几个月却让病魔折磨成这个样子,你一定遭受了不少常人无法想象的罪。一旁哭成泪人的你的双亲,那撕心裂肺的悲鸣,让到场为你送行的每个人心酸落泪。泪水再一次模糊了我的双眼。我“恨你”——你为什么如此狠心?让父母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间最最悲痛的事。你怎么如此狠心放开我的手,让我在人生的旅途上孤单行走。真希望这是一场噩梦,当梦醒来依然能看到你灿烂的笑脸,听到你爽朗的笑声。可是我醒着,我知道这些我都感受不到了,永远感受不到了……老天爷呀,你是不是睡着了?您怎会让一个风华正茂的,还没有经历人生种种的年轻生命过早地离开?一缕青烟随风飘散,你如烟逝去,带走了我的快乐,却带不走我对你的思念与眷恋。
昨夜你又在我的梦中出现,往昔的情景清晰可见,我们一起追逐着、快乐着。醒来后,我在心底呼唤着你的名字,任泪水浸湿我的枕巾。
关于你的一切我记得,我会记得,我会永远记得——你的名字,你的外号(八级工匠),你的欢乐,你的痛苦。都将珍藏在我的心底!你在我的生命中驻扎过,是我青葱岁月里不可抹去的美好记忆,而且永远不会消失!!!
再见了我的朋友,再见了我的兄弟!我相信在另一个世界你会是健康快乐的。如果真的有下辈子,我希望我们还做最好的兄弟,那时候你这个臭小子一定给我乖乖归队,我绝不容许你掉队,永远不许再掉队……
篇三:掬一缕清风,为你送行
在时光流转的苦涩中,我不知道生命的这张素笺,在下一个路口会是怎样的一种场景?
淌过往昔的欢歌笑语,穿越一场又一场的杏花烟雨,水月花梦散开千千结。洗去丝丝哀怨,让往事在风中破碎,流着晶莹的水滴,落在满是伤痕的心头,缓缓地,缓缓地滴落着一缕缕痛里的薄凉……
当斑驳的城墙长满青苔,那搁置在光阴里的浓香会不会依然甜美如初?当岁月的羽毛忧伤成一抹记忆里的痛,那思念的恬淡会不会依然千般婉转?记忆里江南烟雨处的柔情,会不会随着光阴的清瘦而消散?那镌刻在字里行间的丁香般的情结,会不会让一个人嗅着墨香独醉?
情缘难思量,镜花水月弹指而过,若有来生,愿为君倾城一笑醉山河,这份情,你不会懂。一场水墨般的相遇,在渐渐消退着色彩,那份隔世的清幽点缀着依稀的尘缘,只是,隔山望水两茫茫,悠悠筝语难诉离殇。只有轻捡落花入怀,跟寂寞再和好,乱红殇,独惆怅,倦荷掩残妆……
红尘深处,碧绿的季节里,一抹纯美的馨香隐没在一滴水珠里。墨香绵绵的时光,如沐浴春风的娇羞,念了再念,思了又思。初识的欣喜后来的眷恋,都在一段段的文字里,汩汩漾漾,氤氲成香。指尖的清香,蔓延着千转百回的烟雨江南,青石板上的月光踏碎马蹄,我无法告诉你,我生长在你身上的忧伤是多么的清晰。
以后的日子,也许会风干所有的记忆,但一段花开的心情会在岁月的枝头永远的绽放着清香。趟过时光的温软,如烟的心事,将会酿成纯白的诗句,无关于风花雪月,无关于缱绻痴缠。那斑斓的寸寸回忆,将会散落在天涯的彼岸,开在生命的角落,不曾凋零,定格成黑白的背景,缓缓流淌着一曲今生高山流水的筝语。
旧梦何所依?谁慰我半世哀伤?谁溶我半世冰霜?绿瘦红肥的季节,我为谁再蹁跹而舞?习惯了一路有你的日子,你的笑你的痛,我的喜我的悲,彼此温暖着,分担着,记录着岁月里走过的痕迹。如今,浅薄的缘分撕破了指尖的馨香,在心扉处一笔一划的刻下了重重的伤痕,只留下一曲离歌幽咽的传唱。
网事如烟,感谢这源自于思绪的碰撞,和一丝丝内心的感动,更感谢记忆中这一抹难以忘怀的情愫,给心上浮尘的明亮洗涤,留下了一份纯真的美丽,留下了一行轻松的足迹,留下了一张明媚的笑脸,和这段花飞烟雨的美好记忆。
潇潇烟雨后,那曲离歌依旧,所有的过往,散做一纸如花的文字沁润着深蓝的泪水。就让温情搁浅在七月的末梢,让漫天风雨掩盖被泪痕碾碎的牵绊。
彼岸,繁花如树,柳丝长,云舞裳,旖旎风光。掬一缕清风,放飞整个季节的浓郁,为你送行。但愿花事袅娜,风景如画。
剪一段时光的锦,用我一世的笑靥,送你一生的平安。把最初的模样镶嵌在心底,在时光盈盈的流动中优雅的走过你的世界,从此,天涯各安……
篇四:送行
从小到大经历了许多次送行的场面,无一例外,每次都少不了陪送一些眼泪。无论是送至亲还是好友,当你看着他们踏上征程,挥手作别,列车缓缓启动的那一刻,内心向被刺痛了,即刻会浮起一种异样的感觉,让人无限的伤感,眼泪刷的就下来了。一切都那么自然。接下来的几天,依旧会停留在灰暗的记忆中,情绪低落,沉默寡言,孤单失落。
小时候送人,恨不能自己也随了一块儿走,长大了送行总是想着,若能留下来在一起多好。可天下哪有不散的筵席,合久必分似乎已经成了一条恒古不变的真理,谁也无法否认,谁也改变不了。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不充当送行者的角色,远离送行的人群,一个人独处。
我是一个极重感情的人,不仅仅自己为人送行要难受,看到别人送行的场面也会跟着难受,甚或跟着抹眼泪。只好走到安静处,望着天空或看着脚面,努力止住眼泪。也许眼泪天生注定是女人的专利,看到电视剧中送行的那种依依不舍的镜头,都会为他们难过半天,不知道眼泪为谁而流。最看不得挥手,最听不得道别,那简直是催泪剂,比洋葱都管用。想起古人一句话“送君千里终有一别”,也能在脑海里勾勒出一幅古人送行的画面:两个人步行在幽静的青石小路上,一路上话语绵绵,送了一程又一程,只恨时间短暂,千言万语道不尽。当码头近在眼前,友人双手打揖说“请留步”“就此别过”“告辞”等话语时,岸上的人情绪明显激动,眼睛变得湿润起来,只是机械的挥着手,直直地看着船身飘远,消失在河的尽头,只留下一个小黑点,才转身离去。
记得,送得最多的是大姐,那时她上大学我上小学,每到寒暑假高高兴兴地接她回来,哭哭啼啼送她离去。最害怕临别那一瞬间,每次心里都极不舒服,总是想尽办法想拘留住她,反锁房门,藏起来钥匙,可竟没有一种办法是可行的,最后只能接受事实。每次都是泣不成声,哭痛了嗓子,哭肿了眼睛,却没能使她留下来。妈妈总说大姐心硬,走的时候连头也不回,看也不看他们一眼,也从不知道叮嘱父母保重身体。后来我才真正理解了大姐,体会到了大姐当时的心情。她怕回头,怕说再见,怕忍不住眼泪。
如今,我身在外地,每年要回家看望父母,走的时候,也学着大姐的样子,不回头,不道别。我怕看到父母不舍的眼神,怕看到父母日渐苍老憔悴的身影,更害怕碰到母亲呤着泪水的双眼,怕止不住自己的眼泪。
在返程途中,看着列车车厢里拥挤的旅客,归家的、出差的、打工的。我在想,他们一定也如我一样经历过多次的送行。也许世界本该如此吧!如日出日落,花开花谢,都是生物天成的自然规律。
如果不能改变什么,就让我们把送行当成人生中一段美丽的小插曲,用乐观,积极的态度面对这一切吧。也许有了它的点缀,人与人之间才会有更深的情感交流和亲情传递。也许有一天,送行也会被人们当作是一种快乐。
篇五:落叶为你送行
谢婉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小雨过后,没有一丝阳光的天空阴沉沉的压抑。路边法国梧桐树上的叶子,在昨夜风雨的摧残下落了一地,黄凄凄的像落了一地谢幕的星星,谢婉看着长长的街道上一地的落叶,脑子里总是想起影视里墓地的画面,脑子一片混乱,心里觉得凄凄惨惨的难受。
万事万物都有谢幕的时候,不管过程是如何的华丽和完美,谢幕的时候走的是同一条路,一条只能回头看,不能回头走的单程路。就像这落叶,走过希望梦想的春天,走过茂盛辉煌的夏季,走过收获留恋的秋季,终于在北风无情的冬天里谢幕,无声无息地飘落,成季节写进大地的无数感叹号。
谢婉觉得自己太敏感了,一切人、事、物的败落和死亡,都会让她伤感难过。就像自己现在的心情,糟糕透了。刚才见到初中同学吴克军,他告诉谢婉华强死了,死在城郊的看守所中。是被警察暴打后猝死的。
华强是他们的初中同学,上学的时候,同学们都叫他“怪才”,因为他数理化学的超好,语文、英语却一塌糊涂。那时候在距县城百里外的家乡读书,华强和谢婉是同桌,一般碰到什么难题时,找他都能轻易而居地解决,帮了谢婉不少的忙。那时候谢婉最拍学数学,是因为她不喜欢那个年轻说话刻薄的'数学老师,有不会做的题想死也不去问他,那个老师曾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你们班最不开窍的就是你谢婉。”谢婉记住了这句话,发誓要成为这一班里最优秀的人气死那个数学老师。她文科学的不错,不用多费力,课外时间都用来学那该死的数学,尽管晚自习后谢婉一边做数学题,一边在心里骂数学老师,可做得最多的还是数学。自从华强成了他的同桌,谢婉每天说得最多的话就是:“华强,这道题怎么做?”每次,华强三句两句就能指点迷津,让她有柳暗花明的感觉,他觉得华强比数学老师教的强多了。谢婉对华强心存感激。当然,华强遇到语文、英语上的问题,谢婉总是主动帮忙。
转眼到了中招考试的时候,要到百里外的县城考试。谢婉从小在山里长大,印象里总共去过县城里两次,那是一个遥远的地方,每次坐车都晕得一塌糊涂,觉得路途太长。一想到坐车就心生恐惧,考试前三天,说起此事,华强告诉谢婉他也不喜欢坐车,要骑自行车前往,问她是否愿意同行,谢婉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谢婉坐在华强的自行车后座上,在同学们诧异的目光中,比其他同学提前一天出发了。他两决定先到距县城十里各自的亲戚家住一晚,第二天再到县城和同学老师汇合。从家里到县城要翻两座山,崎岖的上路几乎占去一半的路程,骑自行车一个人走已经够艰难,再带一个那是相当艰难的了,也很危险。谢婉没想那么多,下山的时候坐在自行车后面,飞驰而下只觉得挺揪心的。路上华强的话不多,几乎是谢婉问什么他说什么。要么就是憨厚的笑笑表示同意或默许。每翻过一座山,华强才会建议歇一会儿,阳历六月的天气已经是热浪翻滚了。谢婉看着华强湿透的衬衣,额头的汗水,心里闪过一丝歉意,才觉得自己太冒失,答应的太容易了。到达亲戚家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谢婉去了姐姐家,华强也去了表哥家。
第二天,华强和谢婉如期和老师同学会面。两个人被老师狠狠地训了一顿,理由是“太胆大,擅自行动”。由于没有受晕车的困扰,谢婉考试发挥得很顺利,终于以学校第一名的成绩上了中专线。到学校看分时,那个数学老师看到谢婉,连说了三个“出乎意料,不可思议”。那表情让谢婉觉得很有意思。华强则落榜了,像大多农村孩子一样成了农民。谢婉发现华强不是很失望,离开学校那天笑得挺开心的,咧着大嘴笑的谢婉和他说话都没听见。
毕业后,谢婉留在县城工作。谈恋爱,结婚,生孩子,一晃快二十年过去了。也曾见过几次华强,一副大大咧咧的邋遢样子,和上学时候的他大不一样了,在谢婉的印象中永远记住的是那个汗流浃背的骑车少年。听说他过得不好,首先是婚姻不顺,三十多还是一个人,前几年刚和一位邻县的失去丈夫妇女结了婚,不久喜得一女。再后来听说偷矿上的东西和人发生争执被抓起来了,怎么说死就死了呢?
坐在办公室里谢婉觉得自己精神恍惚,怎也不敢相信,四十岁正当年的华强死了。同事和她说话,她癔症了半天才搭上来。她懒懒的什么也不想干,满脑子都是过往的人和事,生老病死该谢幕的时候不可抗拒,不该谢幕的时候不该谢幕的人走得太匆匆。谢婉想不出来警察是下了怎样的狠手,能把一个活生生得人打死的。平时不喜欢一身霸气的警察,在她得记忆里长着啤酒肚的人,不是财大气粗的老板就是不可一世的警察,没几个是教师、工人、医生的。冷冷的看他们不过是政府的工具罢了,扒下那张皮也不过是普通人一个,在人民看不到的地方,在昏暗的看守所里对犯人吆三喝四,大打出手,面目该是怎样的狰狞和丑陋。“警二代”一句“我爸是李刚”让全国人民对警察“刮”目相看,原来权力当做资本可以如此炫耀的。
华强死了,他像一片夏季的树叶被人一棒子从树上打下来了,来不及对女儿说声“爱你”就匆匆地走了。
谢婉心里不是滋味,对这个曾经的同桌心存真诚的感激。如果不是他的帮助,她也许不会考的那么好。也许不会坐在这么优雅的办公室里喝茶聊天。也许也像其他女同学一样嫁给某一个农民大哥,风吹日晒,脸黑手粗,默默老去。那个夏天的那个故事真真切切发生过,谢婉永远记得那个十七岁的背影。一直很想对他说声“谢谢”,却没有。
窗外天空云层越来越薄,光线逐渐明亮起来,谢婉盯着窗外一片片飘落的树叶,打开电脑很想说些什么,最终写下这样一段话:生命中的那段路,你陪我走过,我心存无言的感激。生命无奈谢幕的时候,我为你悲伤,无声地送你离去。看不见你受伤的躯体,也能读懂你流泪的灵魂,让缤纷的落叶为你送行!每一片都写上“一路珍重”!
此时,谢婉的心里就像涨潮的海水拍打着堤岸,不能平静。任凭泪水漫过心坎,漫过眼睛流下来。一阵风吹过,落叶带着祝福在空中飞舞。树叶落尽了,冬天真的要来了。谢婉不喜欢阴天,不喜欢冬季,因为在阴天和冬季里她总能看见每个人心底藏不住的东西,那就是冷漠、无情和自私。他喜欢阳光明媚的时候,喜欢充满笑声和笑脸的空气,让人觉得世界美好,活着幸福。每天都能看见太阳多好呀!
篇六:为爱送行
暮蔼沉沉,千里烟波。只惊鸿一瞥,便缘定三生。
我不知道,初次相遇,已埋下情的种子,当春风绿了柳叶时,它悄悄萌发了……
一次次美丽的邂逅,其实是耐心等待的结果。是的,等待,女孩老站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等她想象中清水芙蓉的爱情,老也等不来,过往的,只是满眼的飘零。
明知自己不是群芳之冠,也无意与百花争春,却坚守玉壶冰心,只因固执地以为,是冰,总不会拒绝融化,以为虽非彩凤双飞,但心有灵犀一点,却忽略了,我不是你的春天。
只是风中那朵雨做的云儿,飘飘摇摇的独自舞蹈,无人喝彩,只有自己空灵的回声……
我知道自己是一株无花果,注定要孤独一辈子的,可是在见到你的那一刻却听到了拔节的声音。我开始奢望自己开出高雅的花朵。花儿苦苦在风中绽放美丽,你却无意驻足!是了,你有自己的轨迹,怎会为一株无花之树停留脚步?可你知道吗?为了能与你擦肩而过,我在佛前求了五百年,佛才赐予我们一段尘缘。但,栀子花毕竟只在梦中散发馨香,现实的凄风苦雨只会让忧伤开满山冈。
雕栏曲处,独倚斜阳,望尽天涯路。天涯尽头也终未走来你玉树临风的身影。西风,又凋了碧树,林花,复谢了春红。花自飘零,江水自流,只有思念,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
怎能忘,月下谈心,雨中共伞,风里漫步。因为有你,我不再形单影只。然而,那也仅是一相情愿,空留下缥缈孤鸿影。寒枝拣尽,不肯轻易栖息,他们说我孤也好,傲也罢,只坚信在开满栀子花的山坡上,你定在等我。
你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说:赶快长大呀!那一刻,栀子花在我们身上散过……
你总喜欢若即若离,让我失望,又给我梦想……
鱼流泪了,水知道,你眉间紧蹙时,我的心异常沉重。可是,当水流泪了,鱼也会心疼吗?
秋来春去,你依然不懂我的泪,或者,你都明白,只是总喜欢沉默。幽兰露,如啼眼,又是空阶滴到明……
早知此生注定飘零如萍,然,清风玉露一相逢,便闪出花火,激起圈圈涟漪……一个向往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淡泊从容,一个却渴望鱼龙飞舞玉壶光转的富贵华丽,冰、火本不相容,我依然不能说服自己。
一次次的告诉自己,既无同心人,又何必空结同心草?不如归去,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知道无情不似多情苦,曾试图冷若冰霜,而那剪不断、理还乱的万缕柔情怎能轻松割舍得掉?天涯地角有穷时,脉脉相思无尽处……我不在乎全身而退,我只在乎,真挚的爱的燃烧。
终于,你走了,留下满目苍凉。
语已多,情未了。相识三个月,我却要试着用三年、十三年、三十年的时间来忘记。我从未要求你做过什么,甚至不打算把这一切告诉你,只想着默默为你祈祷……
独立于曾同散步的断桥,一任凉风满袖。
漠漠轻寒上小楼,含愁独倚湿阑干,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无边丝雨细如愁。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人在何处?可怜鸿雁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
飞云已尽,归鸿无信,满纸相思已把红笺浸为无色。微雨中的燕儿依然比翼双飞,落花下的人呢?也只合独立了……
从一开始就知道结局,年轻的心,却依然无悔。不知这是否就叫残酷的现实,或者说真实的现实。
你还是走了,回到小城,回到你美丽的红蝴蝶身边。我知道,在你内心深处有一千一万个不甘心!但都在现实的冰霜中凝结了。对于这一切,只有无语……无语是对的。
两根相交的直线,在相遇时擦出的灿烂光环,终抵不住时间的磨砺。生命中偶然的遇见,随即便是永久的分离。宇宙以其不息的焰火,将生命锤炼成一个个永恒。而这绚烂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凡俗故事,倒不必细究。
夜,
凉如水。
篇七:举杯,为你送行
明天,你就要走,带着小小的行囊,里面没有必备的日用品,没有换洗的衣物,有的只是一种累,一种漂泊的无奈。
你来向我告别,徐徐的靠近我的窗口,晚风中,你孤独的身影显得娇小而单薄。你说,今夜,你愿不愿意与我同醉?
于是,在一个冷清的只有我们两人的咖啡厅里,我们有了足够的时间去回忆昨天的故事。
你说,你想找一种流浪的感觉,你总是无法安定下来,你拥有着一颗流浪的心。此时的你,双眸深沉而压抑,清澈中满含忧伤。
远天的流云朵朵,就像我们漂泊的往昔。生活在这个城市,我已习惯深夜梦回时寻找失落的自己,坐在回归线上记忆的木屋里,每每深夜,用心吟唱一首祝福的歌。
岁月在空忙的时空中艰难跋涉,你单薄的船在飓风里飘摇。你说,人生没有宁静的海岸,你的命运已经披上流浪的外衣,从此,太多的沧桑就是你的旅伴。
那个夜晚,我陪着你在咖啡厅里呆了整整一个夜晚,喝了一夜的酒,听了一夜的雨,你对我说了许多你的故事以及你要远行的理由,我在感动之于特钦佩你远行的勇气。我惊诧于你的成熟,你尚年轻,却总能从嘴角中流露出太多的艰辛与世故。
聚是短暂,散是长久,面对往昔,我们默默无语,相碰的酒杯散发着醇香,滴滴滴得人心醉。
“我决意离去,风会永远追随我,雨会永远为我歌唱”,这就是你临别时的坦然。看着醉意十足的你摇晃着走出我的视线,我有一种想拉住你想留住你的冲动,你冲我莞而一笑,眼神中透出坚强。我知道你终会走,不是今天,也会是明天。。
我只想说,人生何处不相逢,记住我们永远是朋友,你走时我不会去送,但当你回来时,我一定回会去接你。
篇八:晚亭送行
斜阳的写照,是我落寞的心情。
隔着季节的眺望,你恍然已是我回不去的记忆。
相约时,你若有所思,注定了今天缘分的轻薄。
相聚,然后一起,坐下品赏一盏香茗,感怀,然后分离。
这应该就是我们前世的缘定距离。
当你远去,身影消失的刹那,那一腔的诗兴,也随即飘逝。
你已不是我永恒的风景,转身就成了我永恒的怀念。
可以相忘?可是你如柳丝般的双眸,绾住我的心路;
你如云岚的秀发,迷幻了我的心思。又如何相忘?
五月的风为你送行的时候,我知道,夜空那轮明月,就照着你的前上方。
不然,你的身影怎么会留下来给我呢?
刻在西风中的铃音,跳跃在原野的荒凉中,野草疏疏,不再有送行的长短句。
记得我们一起在烟雨中的感觉,如玉,湿而润。而你的容颜会不会依然如故,如玉。
而现在只能在如血残阳里企望。
暮色渐暗,我该回家了。不能再回头,因为那落叶的亭子,就剩下两杯茶水和微凉的晚风。
而你还没走远,我的思念就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