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旅游局电话 国家旅游局投诉电话查询

辽宁省旅游局电话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旅游业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旅游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具体实施细则;指导各市旅游工作。

(二)制定全省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三)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承担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

(四)承担规范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省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负责全省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国家赴港澳台旅游的政策,指导全省对港澳台旅游市场的推广工作;管理全省居民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及相关事务;负责我省旅游行业派驻国外的机构及境外国家(包括港澳台)在我省开设旅游机构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贯彻国家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并组织实施。

(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旅游局投诉电话查询

12301旅游服务热线是由国家旅游局投资、省旅游局负责筹建的旅游公益服务热线。

2015年9月,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12301平台)正式运营,主要以旅游问讯、旅游投诉、旅游救援和旅游提示为基本服务内容,解决消费者出行前以及旅途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热线服务以电脑自动应答和人工回答两种方式进行,可实现与公众的双向交流,并通过不断提升其各项功能,为公众提供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多元化服务,从而提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形象和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力。

大家在旅游过程中如果遇到了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千万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迅速保持冷静,一定要及时通过12301平台进行投诉,寻求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如果有什么疑问也可以通过12301进行查询。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旅游经营者单方违约;

2、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服务明显缩水;

3、旅游经营者造成游客行李物品损失;

4、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游客人身伤害;

5、旅游经营者欺诈游客,损害游客利益,比如向游客推荐、兜售假冒伪劣产品,巧立名目、中途擅自增加费用等;

6、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费;

7、其他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

全国旅游管理系统平台

网址 https://mr.mct.gov.cn/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是一个集大数据监管与开放式服务为一体,投诉审批顺畅高效、事中事后监管智能化、信息互联互通的政务平台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具有投诉审批顺畅高效、事中事后监管智能化、信息互联互通等特点。平台通过对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产生的大数据进行归集,使数据融通、集成及共享,实现市场监管常态分析和科学研判,实时掌握旅游经济运行状况。 [1] 

旅行社在线审批管理系统使旅行社的备案、审批一键受理、信息共享、全程可视;投诉案件管理系统使游客的投诉举报形成及时受理-快速处理-限时反馈-准时跟踪的闭环,实现“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电子导游证和导游APP便利游客了解和评价导游执业,使执法部门实时掌握旅游团活动轨迹,预警导游擅自变更行程;电子合同提供电子商务认证中心认证及验真功能,通过合同价格监测预防“不合理低价游”。

自2016年6月启动建设以来,已建成旅行社资质、导游管理、团队管理、电子合同、投诉举报、案件管理、权限管理等七大功能模块,并将陆续建成统计模块、信用管理模块等。

导游证注销能恢复吗

导游证到期,登录后会显示导游证已被注销,此时是可以继续提交审核换发新新证的,只需电脑浏览器登录,按照选择重新提交审核即可,提交审核后记得联系所挂靠的单位,让他们上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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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游证换证前需要年审吗

根据最新政策,全国导游证年审已经取消!全国大部分地区导游证不需要再年审了。但是,不排除部分地区还是有以导游培训的名义组织年审,所以,请以当地旅游局或导游协会的通知为准!

针对还有组织年审的地区,一般都需要先年审后才能换证。年审是一年一审,换证是三年一换(因为电子导游证有效期是三年)。

二、导游资格证与导游证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标志某人具备从事导游职业资格的证书;而导游证则是标志国家准许某人从事导游职业的证书。前者是表明某人具备导游职业的资格,而后者表明某人获准从事导游职业。

2、颁证机构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部门颁发;而导游证则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部门颁发。

3、领取程序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参加导旅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后,向旅游行政部门领取;而导游证则必须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后,方可向旅游行政部门领取。

4、作用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仅仅是表明持证人具备了从事导游职业的资格,但并不能实际从事导游职业;而导游证则表明持证人可以实际从事导游职业。前者是从业的资格;后者是从业的许可。

5、期限: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没有期限规定;而导游证是有期限规定的,即《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证待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临时导游证购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延期。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旅游法》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第一百零四条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由旅游主管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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