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有哪些
旅游产品,亦称旅游服务产品。旅游产品有以下五种类型:
1、观光旅游产品(自然风光、名胜古迹、城市风光等)
2、度假旅游产品(海滨、山地、温泉、乡村、野营等)
3、专项旅游产品(文化、商务、体育健身、业务等)
4、生态旅游产品:生态旅游最初作为一种新的旅游形式出现,主旨是保护环境、回归自然,变革了以往的旅游发展模式。但如今的生态旅游无论从概念、方式、要求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创新,成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理论。
5、旅游安全产品:旅游保护用品,旅游意外保险产品,旅游防护用品,这些保障旅游游客安全的工具产品。
扩展资料:
旅游产品类型
1、按旅游产品组成状况分类:整体旅游产品和单项旅游产品。
2、按旅游产品形态分类:团体包价旅游,散客包价旅游,半包价旅游,小包价旅游,零包价旅游,组合旅游,单项服务。
此外,旅游还可以按距离、计价形式、费用来源、和旅游方式来分类。
在中高端市场,以度假享受为主的人群更看重休闲服务的品质。为了满足中高端市场的需求,高端酒店、各大旅游网站针对目标人群纷纷推出了一些相应的旅游产品。高端酒店开始注重整合酒店内的资源,发掘周边的旅游资源。酒店内一日游以及周边一日游市面上层出不清。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旅游产品
人民网-健身游教育游等特色产品正在引爆旅游市场
旅游用品批发市场
旅游产品的批发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经销商:这是旅游批发商最主要的进货渠道。经销商通常与旅游目的地或景区签订独家代理协议,并从酒店、机票、租车等服务商采购产品,然后批发给旅游批发商。
2.代理商:代理商通常与航空公司、酒店集团等服务商合作,代理其产品并通过旅游批发商销售。代理商通常具有更灵活的采购策略和更优质的服务。
3.直接采购:旅游批发商可以直接向酒店、航空公司等服务商采购产品。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大型批发商或具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
4.境外参展:旅游批发商可以参加境外的旅游展览会,与当地的服务商直接洽谈采购。这种方式可以获得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但需要投入较高的参展成本。
5.互联网采购: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服务商通过在线平台直接向旅游批发商销售产品。这种方式具有便捷、快速、成本低等优势,但需要旅游批发商具备较高的采购技巧和风险控制能力。
综上所述,旅游批发商的进货渠道主要包括经销商、代理商、直接采购、境外参展和互联网采购等几种类型。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旅游批发商的规模、需求和资源等因素。
现在旅游购物店市场怎么做
《爸爸去哪儿》火了,同样火的还有节目拍摄所在地,灵水村和宁夏沙坡头。两个旅游点从原来的默默无闻变成了现在的声名远扬,节目播出后,申请来灵水村旅游的团队就暴增了近两倍。这无疑也催生了亲子游新模式,目前不少旅游社开始以“爸爸去哪儿”为吸引点,准备开始推出亲子游类的体验活动产品。
前瞻产业研究院分析师罗娟认为这种亲子游产品会比较有市场,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自从《旅游法》实施之后,旅行社团队旅游有所减少。以昆明的旅游市场为例,2013年十一黄金周,昆明市接待旅游团队4578个,同比减少14%,接待团队游客人数6.03万人,同比减少22%。主要是因为《旅游法》的实施,旅游产品及线路报价平均上涨30%以上,部分游客在高价望而却步,有的则选择自由行。旅游社要想重新夺回客户,必须开发品质高、新颖旅游产品,让旅游团的价值更大来吸引游客抱团。而像《爸爸去哪儿》这种融旅游、教育于一体的“亲子游”将是一大突破口。
二是父母如果考虑带孩子去玩,那么旅游产品质量好一般比价格实惠重要,中国的父母在孩子身上一向很“大方”,很注意对孩子的“投资”。
三是家庭旅游的市场规模会继续增加。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交通的便捷、营销的诱导都将提升居民的旅游消费倾向。前瞻产业研究院依据对近十年城乡居民出游率变化的分析,利用多项式回归进行预测分析得出:2013-2017年中国城镇及农村居民出游率将保持逐年增长态势,2017年中国城镇及农村居民出游率将分别达到4.53次/年和2.29次/年。
同样游客人均旅游消费将保持逐年增长态势,增长率将保持在12%以上,2017年中国国内游客人均旅游消费将达到1457.86元。家庭旅游的市场规模预计年增长在15%以上。
你也可以参考前瞻网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旅游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希望能帮到不,望采纳~
旅游批发商和旅游零售商的区别
1、两者的利润获取方式不同,前者是加价销售,获得经营利润。后者按照规定价格售卖,赚取佣金也就是所谓的提成。
2、两者的经营权限也有所不同,前者可以经营多品种—甚至经营竞品,后者经营品类较少,一般不经营竞争品牌。
3、厂商的对两者控制的难易程度不同。对两者的成本投入不同。
概念不同:
1.旅游经营商:是指以组合及批发包价旅游产品为主要业务,兼营旅游产品零售业务的旅行社。
2.旅游批发商:是指主要从事组织和批发包价旅游业务的商家。
特点不同:
1.旅游经营商:旅游经营商通过对旅游者旅游需求,爱好消费水平的调查,预测旅游市场及旅游产品需求的发展趋势,设计组合满足市场需要的产品,并通过旅游代理商在旅游市场销售。
2.旅游批发商:与饭店、交通运输部门、旅游景点及包价旅游所涉及的其它部门签订协议,预先购买这些服务项目,然后根据旅游者的不同需求和消费水平,设计出各具特色的包价旅游产品,通过旅游零售商在旅游市场上销售。
由于旅游批发商的直接客户是旅游零售商,因此以零售商需求为直接导向,根据零售商需要大量购买旅游生产者的产品如景点观光门票、旅游交通运输工具的一定时间的座位票、旅游饭店的客房、餐饮产品等,并享受批量折扣。
然后把它们组合成多种时间和旅游目的地的包价旅游产品,并以一定批量、批发价销售给旅游零售商,再由零售商转卖给最终消费者(游客)。有的旅游批发商很有实力,销售网络遍布世界各地,也有的旅游批发商规模较小,只经营特定旅游市场的专项旅游产品如修学旅游、体育旅游等,网点较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