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旅游局局长
张杰锋:局党组书记、局长
男,汉族,河南巩义人,1963年3月出生,1981年5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历任副镇长、镇党委书记、副局长、区委副书记等职,现任郑州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
张杰: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男,汉族,河南商丘人。1968年12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历任银行信贷科长、办公室主任、支行副行长、信贷处长、副市长、市委副书记等职,现任郑州市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郑州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以及党建工作
何宏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汉族,河南安阳人,1968年4月出生。1994年6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史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讲师。历任大学教师、副局长、副市长、副主任等职,现任郑州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旅游促进处和郑州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工作
方建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汉族,浙江金华人,1958年9月出生。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宣化炮兵指挥学院毕业,本科学历。历任干事、教导员、政委等职,现任郑州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监督管理处工作
薛宝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女,汉族,河南荥阳人。1963年3月出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首都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历任校长、团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乡长、乡党委书记、市妇联副主席等职,现任郑州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
刘根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汉族,河南周口人。1964年2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南财经学院毕业,本科学历。历任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助理调研员等职,现任郑州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规划发展处、政策法规处工作
李明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回族,河南郑州人。1964年9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历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参谋、科长、副参谋长等职,现任郑州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机关党总支工作
胡家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汉族,湖北麻城人,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干事、股长、科长,政委等职,现任郑州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海青: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女,汉族,河南台前人,1972年3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食品卫生检验专业毕业,本科学历,行政管理学硕士。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现任郑州市旅游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郑州市副局长
李柳身
郑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仍兼任市政府国资委主任,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发展改革、财税金融、国资监管、监察审计、劳动人事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工作。与以前不同的是,“教育”也纳入李柳身的分管范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点项目办、郑汴产业带管委会也明确由其分管。
穆为民
负责城乡规划和城镇建设、交通、环保、土地管理等工作,与先前分工没有大的变动。
王林贺
仍负责“三农”及粮食、供销、计划生育、民政、军政关系等工作。同时,民族宗教也纳入其分工范围。民委(宗教局)、南水北调办(移民局)、台办明确由王林贺分管。
孙金献
负责工业、科技、安全生产、信息产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等工作。
将分管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委、科技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煤炭局、中小企业局、无线电管理处、信息办,联系工会、科协、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分局、郑州电力监管办、烟草公司、电力公司。
薛云伟
负责对外开放、商务、会展、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旅游、经济联络、市场建设等工作。将分管商务局、旅游局、盐业局、投资促进局、市场发展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联系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郑州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管理公司、航空公司、石油公司、石化公司。
黄保卫
分工没变,仍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消防支队,联系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
刘东
除了“老本行”体育,还负责文化、卫生、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工作。分管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地方史志办、档案局、文化产业办公室,联系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
王庆海
仍为市政府副市长,但此次没有具体分工。此前,郑州市政府决定免去其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郑州市旅游局领导班子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编制、人事和劳资管理;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并监督、审计全市旅游行业财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和机要文件保密工作;负责机关的信访、稳定、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旅游促进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形象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城市之间的旅游营销合作,负责与旅行商的营销合作;负责旅游市场调研。
三、监督管理处
主要职责: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标准的实施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设立、变更的审核与备案工作;拟订全市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等旅游设施的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导游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推动旅游就业和人才交流;指导全市旅游保险工作;指导全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协调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理。
四、规划发展处
主要职责:拟定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承担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审批和旅游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商品的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全市旅游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市假日办日常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
研究草拟我市旅游产业政策及实施办法,承办与旅游行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监督旅游行政执法及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开展普法教育和质量认证工作;协助承担部分重要文件的起草和有关政策、法规、行业管理方面重要文章的撰写;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提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六、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人民政府决策情况;在《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党组及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调研究制订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完成纪检监察局及局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机关直属党委
主要职责是:搞好机关党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做好党员教育、培养,积极发展新党员;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做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
河南省旅游局副局长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河南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一)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拟订全省旅游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旅游工作。
(二)制定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负责全省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指导我省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省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省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省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全省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外资旅行社及境外国际旅行社分支机构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交通、文化娱乐工作。
(六)推动全省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组织、指导全省旅游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省旅游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处)。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承担全省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拟订全省假日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人事处(机关党委)。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的实施工作。协调推动全省旅游就业;负责旅游人才交流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研究拟订全省旅游发展政策,起草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全省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省旅游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
(四)旅游促进处。拟订全省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省旅游的整体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工作;负责日常旅游外事工作。
(五)对外旅游合作处(港澳台旅游事务处)。负责国际区域旅游组织的日常工作;承担国际旅游合作项目;推动全省国际旅游交流与合作;拟订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指导我省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
(六)规划发展处。拟订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国家、省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审批和旅游项目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
(七)监督管理处。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标准的实施等有关工作;拟订全省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和国内旅行社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旅游保险工作;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所属国有企业(除金融投资类外)移交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市场开发处、国际合作办公室和嵩山少林寺武术馆工作。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行业管理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和旅游协会工作。职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和省旅游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规划发展处、小浪底管理局和省旅游资源开发公司工作。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和机关服务中心工作。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务、人事、培训工作。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旅游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研讨与推进工作。职务:副巡视员
协助局长工作。
主办单位:河南省旅游局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河南省旅游资讯有限公司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