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可以去旅游吗
问题一:缓刑期间可以去旅游吗按照国内有关法律,缓刑人员,原则上必须在居住的地方,不能够象正常人一样到外地,更不能办理出国手续,除非你得到公安局的特别批准。所以,国内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不会给你办理赴港签注。如果你通过一个旅行社,隐瞒你的问题,他们可以帮你弄证件过香港。但是如果被发现,无论你还是旅行社都将因为违法而受到惩罚。
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联合发布《关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能否外出经商等问题的通知》
问题二:被判缓刑的人可以跟团出去旅游吗一、在缓刑考验期(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宜外出旅游(不要忘了自已是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虽然没有被监禁,但行为也应受到相应的限制)。
二、外出须经执行机关(司法所及司法局)按程序与法定要求审批。
三、外出旅游,除就近且当天或三日内可以返归的情况下可能批准外,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的。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问题三:缓刑期间可以去旅游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所以必需经公安机关批准。
问题四: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旅游吗缓刑期间是可以外出打工,但必须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问题五:缓刑期间坐飞机旅游缓刑期间只要没有违反相关规常,没有再故意犯罪,一些基本权利还是有的
缓刑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离开住所地,包括出国都是要和公安部门申请的你可以先去当地公安局做申请,可能还有依据你的犯罪情况做安排,不过在国内旅行问题应该不大
问题六:判缓刑的人,能坐飞机出去旅游吗?出去旅游都不行,别说坐飞机了。但是实际上一判缓刑就没人管了还是可以去坐的。
问题七:缓刑期间的人可以去香港旅游吗首先看大陆的公安机关是否放行你出境了
其次得看你之前是否违反了香港的法律并被记录在案,如果有记录,即使大陆放行也无法入境
问题八:缓刑期间的人可以去香港旅游吗首先看大陆的公安机关是否放行你出境了
其次得看你之前是否违反了香港的法律并被记录在案,如果有记录,即使大陆放行也无法入境
问题九:被判过缓刑的人以后能出国旅游吗有签证就行,但是有些国家办理签证时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罪证明
问题十:缓刑期间可以去台湾旅游吗?刑法规定了缓刑期间对犯罪人外出的限制,被宣告缓刑的犯埂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所以,如果你经过批准就可以出境旅游。
缓刑期间怎样才能出去旅游
法律主观:
被判缓刑的罪犯,如果想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因此,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想要旅游的,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如果批准了就可以离开居所地去旅游。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出去旅游申请容易吗
法律分析:缓刑期间可以外出旅游,但前提是得到了考察机关的批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原居住地的,应该先向考察机关报告,经过同意后才能外出,否则在此期间是不能够离开原居住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人员不能去的场所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
(一)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三)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四)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
(一)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三)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四)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