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董事长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根据上述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信息化推进等工作;承担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综合处

组织研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分析研究国内外、省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全省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报告的起草;研究拟订全省创意产业发展重大政策性文件,跟踪监督和分析研究全省创意产业发展情况,协调推动创意产业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承担委重要信息的新闻发布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组织、参与起草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合法性审核;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委机关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和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协调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指导、协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核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协调管理省招标与采购网。

(四)发展规划处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全省城镇化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及重要设施建设意见;统筹协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按规定办理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省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联席会议的有关日常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省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拟订年度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安排下达年度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城建环保和省属单位、政法系统建设项目以及市、县(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七)农业发展处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目标和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气象、畜牧等发展规划、计划及行业政策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全省农业生产、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围垦等建设项目。(八)交通发展处

牵头负责交通运输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省交通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统筹交通运输相关行业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牵头负责民航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城市地铁、轨道规划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解决重大交通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核交通建设项目。

(九)能源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能源各行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工作;负责液化天然气总体规划建设、协调;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核能源建设项目。

(十)高技术产业发展处

研究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提出全省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科技行业规划与政策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重大科技建设项目;提出并实施年度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促进产学研联合,推动技术创新和创业投资事业;推动信息化建设,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十一)工业发展处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本省贯彻意见;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推进全省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参与协调本省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省里综合平衡的重大产业布局和重点区域产业发展;统筹全省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专项规划;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

(十二)服务业发展处

组织拟订全省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研究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研究粮食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供求关系,参与粮食、化肥等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总量平衡和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油、化肥、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参与研究内外贸发展战略和规划,按规定承担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商贸流通、现代物流等服务业领域建设项目。

(十三)对外经济处

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模、投向及改革政策;组织编制全省利用外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析全省利用外资形势,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提出我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外资投向,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指导省内企业规范境外投资行为;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国外贷款的总量计划,参与全省外债管理和结构优化工作,防范外债风险;按照管理权限参与审核外商投资项目;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境外投资项目、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参与全省对外招商项目推介,参与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全省开发区新设、扩区审核和招商引资政策研究;支持重点开发区建设;参与同国外、境外经贸合作、交流等活动;按规定办理权限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十四)区域经济与资源环境处

组织拟订全省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推进区域经济协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海岛和库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规划、政策和有关项目,组织相关方面向中央申报以工代赈建设等投资项目;协调、衔接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发展、基础测绘等国土综合开发与整治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建设;组织相关领域及项目的申报。(十五)社会发展处

研究分析全省社会事业发展态势和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省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衔接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民政、档案,以及社保、就业和收入分配等发展政策、专项规划;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社会事业领域建设项目,推进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六)股份制改革与证券管理处

研究区域金融、证券发展战略、规划及体制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拟订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的政策措施,培育上市后备企业,组织企业上市审核;规范全省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指导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申请和上报,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和落实情况;定期分析全省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牵头研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方案;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十七)项目成果推进处

研究提出全省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组织征集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的最新项目成果和省内企业的技术需求;牵头承办“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牵头开展“6?18”项目日常对接活动;研究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相关扶持政策,汇总下达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计划,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跟踪项目成果转化实施情况。

(十八)国民经济动员处

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的关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九)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的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市、县(区)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根据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组织对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稽察;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承担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项目联络处(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项目处)

联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我省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并承担有关跟踪、反馈、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十一)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董事长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董事长

处级。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福建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大型企业集团,于2015年12月由福建华闽实业集团和福建中旅集团合并重组设立,其公司省旅游集团是处级单位,内董事长陈扬标相当于处级党委书记代表。

福建省旅游集团班子

还可以。业务齐全是省旅经营的一大优势。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84年,以公民出境游、国际国内航空销售代理为业务优势,以个性化定制旅游、商务考察、会议会展接待为特色,入境游、国内旅游、酒店预订、火车票预订和旅游包车等旅游服务及相关业务全面发展的有限责任公司。

旅发委是属于什么单位

隶属于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是河北省的省属企业下边的子公司。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控股并日常管理,委派高管人员,制定经营方针和指标。

河北旅投集团的全称是“河北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而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河北省的省属企业,属于副厅级。归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可以这么说,河北旅投集团是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孙子辈企业。

拓展资料:

一、河北旅投集团是国企吗?

河北旅投集团是国企。河北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田国良,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对旅游景区建设、酒店、旅游商业、交通、文化产业。河北旅投集团将打造美丽河北作为发展己任,以环京津大型旅游景区综合开发为基础,以休闲养生、文化会展为两翼,以相关商业地产开发为支撑,全面推进美丽河北发展建设。

二、旅发集团是国企吗?

1.性质:国企的性质,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质就是企业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而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就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因而,所谓国企的性质,实质就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

2.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种主要具体体现形式。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以国家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体现的。国家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是通过全社会范围的经济联合使劳动者取得生产资料共有者的地位。

3.因而,这时我国国企作为由国家投资组建的从事产品(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实质是以劳动为谋生手段的劳动者与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实际结合的经济联合体。在全民所有制条件下,我国全体人民中的劳动者一面是具有平等地位的生产资料的共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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