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赔偿标准 旅游法赔偿明细

旅游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因旅行社的原因,致使团队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旅行社应当立即通知旅游者,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1、出发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2、出发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3、出发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4、出发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5、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法律依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第四条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或收取旅游者预付旅游费用后,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的,旅行社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旅游者,否则按下列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一)国内旅游应提前7日(不含7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按下述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含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二)出境旅游(含赴台游)应提前30日(不含30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按下述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第五条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旅游费用。

旅游法赔偿明细

法律分析: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

旅游赔偿标准 旅游法赔偿明细

(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

(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

(四)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交易游赔付标准

第一步,客户在网站上选购商品,最后决定购买,买卖双方在网上达成交易意向,通过游戏支付程序完成交易;

第二步,客户选择利用游戏支付程序作为交易中介,客户用游戏币/卡将货款划到第三方账户;

第三步,游戏支付平台程序将客户已经付款的消息通知商家,并要求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发货;

第四步,商家收到通知后按照订单发货;

第五步,客户收到货物并验证后通知第三方;

第六步,第三方将其账户上的货款划入商家账户中,交易完成。

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法律主观: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0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46507元÷365日)×误工天数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07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1989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007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9559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198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955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1989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9559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7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330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7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6828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330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828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33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82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330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828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200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46507元÷12个月×6个月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07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1989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007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9559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1989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9559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1989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9559元×5年附:2008年北京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2007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330元;2.2007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1989元;3.200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46507元;4.2007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9559元;5.2007年度离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3021元6.2007年度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411元;7.2007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730元/月;(2008年7月1日起:800元)8.2007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6828元;9.2007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30元/月;(2008年7月1日起:390元)10.2007年度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422元/月;(2008年7月1日起:556元)11.2007年度农民家庭人均总收入:11195元;12.2007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粮食收入:429.7公斤;13.2007年度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粮食收入:369.3公斤;14.2007年度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粮食收入:115.1公斤。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十)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十二)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321元,比上年增长10.6%;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337元,比上年增长11.3%;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7.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26275元,增长9.3%,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8310元,增长19.2%;恩格尔系数为31.1%,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3553元,增长14.1%;恩格尔系数为34.6%,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1.3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1.35平方米。

法律客观: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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