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团合同 旅游团价目表大全

国内旅游合同标准范本

(一)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旅游者: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2)住宿费;(3)餐费(不含酒水费);(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6)导游服务费;(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7)自由活动的时间;(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结束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共_____天,饭店住宿_____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_____元/人,儿童(不满14岁):_____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_____元/人;旅游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自行购买;□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_______________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履行合同;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3.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4.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__________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旅游团价目表大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开始更加关注自己的生活质量,有精力同时也有条件在空闲的时候和亲人朋友们一块去到喜欢的地方旅旅游散散心。相信做过旅行攻略的小伙伴们都了解过,如今有些旅行团给游客们的报价特别便宜,和自己出去玩相比要花的钱少很多,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这些旅行团不怕亏本吗?

相信大家对这个问题都很困惑,为此,蜗牛特地和从事旅游产业的朋友进行了一番交流,总结出旅行团报价便宜背后有这样3点猫腻。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揭开有些旅行团报价便宜的秘密,看完你就清楚了!

一、餐费预算较低

虽然跟团玩不用担心人生地不熟,尤其是去到某些语言不同的区域,也不会担心交流沟通上有困扰,但随团出行仍然存在很多限制,你必须要去他们安排的地方吃饭。

一般来说旅行团的吃饭预算都是比较低的,自然饭菜水平也不太高,可能不会很好吃。即使有些团会在价目表里明确告诉你他们一餐饭的价钱是多少,但实际上你所吃到的饭菜可能根本值不到这个价钱,所以出来玩想要吃个痛快的吃货小伙伴们,还是慎重考虑。

二、行程安排购物商店

相信这个原因大家应该都非常熟悉了,在跟团游的行程安排中,往往会安排一天或者是半天的时间给游客购物,大家可以趁着这个时间购买一些纪念品,但购物的地点却是规定好的。

一般这些商店都是跟旅行社和导游有合作的,导游把游客们带到店里去,让他们进行消费,自己也能拿到一些好处,游客买得越多,他们赚得也就越多。

如果跟团游碰上了上黑心导游就更难受了,他会逼着你购买一些你并不想要或者你认为并不值得高昂价钱的纪念品,如果你不买,就直接破口大骂,这样旅行的好心情都被破坏了。

三、走马观花看景区

一些低价的旅行团虽然流程上看起来很完整,你想要去的景点都能去。但事实上,导游只会带着非常快速地过一遍景区,就像公式化地走流程一样,不会顾及游客们体验。

可能你还想转一转这个地点,拍点照片留个纪念,导游就已经催着你赶紧去下一个地方了。这样的旅行不仅会让人觉得非常疲累,似乎一直都在赶路,而且也很难玩得尽兴。

因此,如果大家想要选择跟着旅行团出去玩的话,一定要多做做攻略,从各种途径调研一下,最后选择一个口碑好、流程清晰的旅游团,千万不要因为只是贪图便宜,就随意报低价团!好了,以上就是旅行团报价特别低的3点猫腻,这样的套路你曾经经历过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互动。

旅行团协议书

旅行社协议书汇编七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旅行社协议书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旅行社协议书篇1

甲方:代表人:电话:乙方:代表人: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了共同拓展XX游市场,挖掘潜在市场客源,促进____区与各XX行社之间的良好合作。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积极组织客源到____区参观游览,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推介乙方,将乙方纳入甲方给游客推介的XX游线路内进行推介。

2、甲方与游客签订XX游行业标准组团合同,须为每位游客办理XX行社责任险;在乙方危险路段及景点,甲方导游应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保护____区的环境卫生,并遵守____区游览秩序。

3、甲方组织客源到____区,导游须出具接团计划单,并加盖公章,以便乙方确认是否为甲方所组团队,否则,乙方不予打折优惠。同时导游须填写登记单,以作为年终核对XX行社送团人数的依据,否则所组团队人数不计入年度输送游客数量。

4、甲方所组团队须由导游或领队带队,导游和领队须持有效证件方可免票。车辆进入____区,经乙方同意司机方可免票。

二、乙方对甲方的奖励措施

1、乙方现行门票价格______元人次。

2、乙方给予甲方的优惠措施为:门票______折优惠。

3、实际购买门票人数______人(含)以上成团,______人以下按全额购票。1.4米以下儿童免票,1.4米以上儿童购全票。XX、滑道______人(含)以上成团。

4、凭____区门票可参观____区内所有景点。

5、乙方根据甲方协议期内输送游客量给予奖励︰

(1)输送游客量在______人(含)以上,每人奖励______元。

(2)输送游客量在______人(含)以上,每人奖励______元。

(3)输送游客量在______人(含)以上,每人奖励______元。

(4)输送游客量在______人(含)以上,每人奖励______元。

(5)年终根据每次登记单统计人数折合成门票进行奖励。

(6)年终返票时按照____区门票______元张计算。注:

①持年度返票的组团人数不计入年度组团人数。

②已享受半价和其它优惠的人数不计入年度组团人数。

三、结算方式按照打折后价格以现金结算,一团一清。

四、兑票单核对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应在兑票单核对期间将其统计人数上报乙方,双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核对完毕。没有上报统计人数的XX行社,乙方将以自己统计的人数为准,并作为甲方年送团人数。

五、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合作期间,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向守约方______%违约金。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

3、双方须严格履行以上条款,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终止协议。

甲方:代表签字:电话:传X:乙方:代表签字:电话:传X:

旅行社协议书篇2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长线旅游业务经营事宜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

二、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经协商,由甲方组建长线旅游接待部门,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共负盈亏。

三、前期投资

甲方以________万元现金投资及提供办公环境作为前期投资,占股权的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万元现金投资及其劳务估价作为前期投资,占股权的________%。

股权分配仅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协议的保证,不用做其他用途。

四、后期投资

自此合同签订以后的投资,甲乙双方股权变动,根据追加投资数额进行协商分配。

五、投资及收益性质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现金投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部门的现金财产仍为双方所有,届时按股权予以返还。合作存续期间,合作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作部门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作部门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六、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甲乙双方按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七、日常业务的管理

1、乙方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业务,使部门能够保持盈利状态。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业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甲乙双方均可以对合作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决定。

3、乙方执行合作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而造成损失时,应承担全部的民事、刑事和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财务等情况。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八、协议解除

有以下情形之一,协议解除:

1、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2、一方合作人有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或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九、争议处理

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则由私自开展业务的合作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其他同行业竞争的合资项目。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

十一、违约处理

1、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业务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修改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行社协议书篇3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就有关甲方组织旅行团和散客在乙方订房及用餐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同签订后,表明甲方成为雅楠商务酒店会员单位,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酒店客房预定与取消预订:

1、甲方视公司游客情况预定乙方的客房,预定的方式是:甲方通过邮件或电话向乙方发送定单,明确用房的类型、标准、日期、数量、天数等。乙方在收到订单后30分钟内将订单转到酒店前台,保证客人顺利入住酒店,得到满意的服务。

2、甲方旅游团队抵达乙方酒店一天前须将团队名单/分房单寄送或邮件发送酒店,否则乙方有权取消甲方订房。

3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预订单,如甲方因特殊情况取消预订须收到乙方的确认书方可生效;取消预订时须在团队抵达乙方酒店前至少两天传真通知乙方酒店。甲方团队抵达乙方酒店前一天取消预订,收取30%的损失费;当天取消预订,收取50%的损失费。

三、客房价目表:(以下为豪华单人房的报价)

平季价(星期一至星期日):

门市价RMB元/间/晚

协议价/旅行卡价RMB间/晚

团体房价RMB间/晚

散客房价RMB/晚

四、细则:

1、团体定义:一次使用五间房)须同时入住同时退房,并有领队/导游陪同的旅游或观光者,方可享受此团体优惠价格。五间房以下按散客房价计。

2、以上房价只是在甲方订房的情况下方可生效。如客人自付,房价将按照酒店门市价收取。

3、十岁以下小孩不占床位免收费。

五、房款的支付:

1、前台现付:甲方的一般客人可前台现付

六、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义务为乙方免费宣传,包括电视、互联网、报刊杂志、各地传单等。

2、甲方将本着对旅客负责的态度如实的将乙方推荐给旅客。

七、乙方义务和权利:

1、乙方义务为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

2、合同签订后,表明甲方已加入雅楠商务酒店单位。

3、甲乙双方合作是互惠互利的,乙方须尽力推销旅行卡和商务卡,并保证甲方旅客得到乙方优质的服务。

4、乙方须尽力销售由甲方提供的旅行服务卡。

八、协议的有效期: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2、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伸一年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操作人:操作人:

日期:日期:

旅行社协议书篇4

甲方:

乙方:

内蒙古鄂尔多斯大宅门酒店感谢与贵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具体条款及要求:有效期从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合作协议价格如下:

房间类型门市价(含早)协议价(含早)

豪华标间 RMB 888 RMB

豪华大床 RMB 988 RMB

宅门套间 RMB 1288 RMB

王府套间 RMB 1688 RMB

皇家套间 RMB 5888 RMB

贵宾会议室 RMB 800/1-3小时 1000/3-5小时 RMB

一楼会议 RMB 4000/天 20xx/半天 RMB

说明:

一、要求:

1、已上价格均为旺季价格,

2、旺季为XX,平季为XX。

3、团队按10人5间房以上成团,含10人5间房,散客为10人5间房以下,人数及房间数不含陪同人数及房间数。

4、以上价格均免收服务费。

5、散客为团队价加元/间/天(仅能含早)

二、预订

1、团队:乙方应将团队的预订计划提前7天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将客人订房及订餐的详细情况通知甲方,注明团队名称、人数、国籍、房间数量、抵离店时间、付款方式及特殊要求等,并有预订负责人签字及预订客房和餐饮专用章为准。

2、散客:乙方应于客人进店前3天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将客人订房的详细情况通知甲方。

3、乙方对团队或散客的预订资料若有更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免发生纠纷。乙方的客人入住酒店超过预订日期,乙方须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续住,否则,甲方有权按照门市价格向客人现收房费。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预订或更改传真后,2天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三、优惠

1、为鼓励乙方销售,甲方给乙方如下奖励:本合同期内,乙方所接待的旅行团队、散客达到500人次后,房费下浮元/间天,达到1000人次后再下浮元/间天,依次类推。

3、甲方为乙方团队陪同床位提供半价优惠,提供免费陪同早餐、正餐,但每个团的陪同不得超过四人。

4、散客入住,甲方不提供给乙方陪同房。

5、散客入住,只提供自助早餐。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所有费用每次一次性结清。若乙方结算方式为现付,须在客人入店时,预付所需费用,并在客人离店前将费用结清;若乙方结算方式为汇付,则须在客人抵店前三天将所需费用汇至甲方银行帐户:

甲方开户全称:

开户银行:

帐号:

2、如在规定时间内,乙方不付款或有拖款现象,甲方有权不安排以后将抵达的客人入住,并将直接向乙方客人收取有关费用。

五、违约乙方团队如有更改或取消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空订,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将按预订房间数量收取房费。

六、合同期限:20xx年X月XX日——20xx年X月XX日

七、协议内容应保密,无论任何原因或目的均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旅行社协议书篇5

甲方:广州**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就有关乙方组织旅行团和散客在甲方订房及用餐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有效日期:从签署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一、房价(以下为标准双人客房的报价,均为净价不含早餐)

时间

房价平日价(星期一至星期日)

公布房价rmb***元/间/晚

旅游团体房价rmb***元/间/晚

散客房价rmb***元/间/晚

备注:以上房价为全年的平日报价;广州交易会期间、大节假日及农历新年期间房价除外。加床为¥***元/张

二、旅游团体餐价(单位:人民币/人次)

形式:中式围餐

早餐:(¥**元/位--¥**元/位)

正餐:(¥***元以上)

三、条款及细则:

1、团体定义:一次使用五间房(不含司陪房)、10位客人或以上,必须同时入住同时退房,并有领队/导游陪同的旅游或观光者,方可享受此团体优惠价格。五间房或10位客人以下按散客房价计。商务及其它性质团体价格另议。

2、以上房价只是在贵社订房及付款的情况下方可生效。如客人自付,房价将按照酒店门市价收取。

3、十岁以下小孩不占床位免收费,如占床位按100%收费。

4、满8间或8间以上方可提供一间司陪房,司陪特别房价按团队房价50%收费,房间不提供16免1和8免半,也不提供男女自然单间;随队的`司陪免费享用不超三位的陪同餐,散客不提供司陪餐。

5、预定及取消预订:

(1)、双方同意以有效的传真或书面形式进行预订和确认,广州交易会期间提前15天预订,乙方团队抵达本酒店三天前必须将团队名单/分房单寄送或传真到本酒店,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订房。广州交易会期间团队订房,乙方须在甲方同乙方书面确认订房后的3个工作日将房费电汇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订房。

(2)、散客订房:双方以有效的传真或书面形式预订和确认贵社必须在客人入住前将房费汇至我酒店帐户,贵社方可享受以上的散房优惠房价。

(3)、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预订,乙方须负经济责任。如取消预订必须收到甲方的确认书方可生效;取消预订必须于团队抵店前至少三天传真通知本酒店,团队抵店前二天取消预订,收取30%的损失费;前一天取消预订,收取50%的损失费;当天取消预订,收取100%的损失费。逢广州交易会期间,取消预订必须于团队抵店前至少七天传真通知本酒店并收取50%的损失费,否则均收取100%损失费。

(4)、甲方只承认乙方报团时所报的机(船、车)航班次,团队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取消预订的,甲方经核实免收费,否则一概不承认。

6、本协议之价格均为房、餐净价,并无回扣(它包括服务费,但不包括交通、洗衣、饮料、长途电话等其他费用)。

四、付款方式:

预付、现付两种方式,客到款到。

本协议一式两份,一经签署通过传真或邮寄的方式给甲方确认后方可生效,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

甲方:广州**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乙方:

签约代表:市场拓展部总监***签约代表:

联系人:市场拓展部总监***;联系人:***

手机:***或****;手机:***或****

联系电话:****转***;联系电话:****转***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地址:广州花都区**路**号;地址: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网址:****;网址:****

邮箱:***;邮箱:****

旅行社协议书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很荣幸得到贵社的信任和支持,欢迎加入到客户的行列,现就乙方介绍宾客至甲方消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特惠价格(人民币):

房型

门市价格

平日优惠价

假日特惠价

(间或以上)

团房

(间或以上)

散房

团房

(间或以上)

散房

备注:1.节假日包括国家规定的节日(指春节,五·一,国庆,元旦假期等节假日)

二,订房细则:

1.乙方每一个团队入住数在间以上方可给予团队特别优惠价;

2.乙方每团入住数满间可免费半间,满间则免1间;

3.订房需将详细资料通过双方盖章或业务负责人签字传真确认方可生效;双方公章及业务负责人签字式样附后.

4.乙方应提前订房,收到乙方订房通知,甲方在30分钟内务必回复传真确认.

5.甲方确认好的订房,不得因为任何原因临时取消,取消必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但所带来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将订好的房间必须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要收取房费的30%作为赔偿.

7.甲方不得降低乙方所要求订房的标准,否则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8.甲方给乙方的酒店价格必须保证在同等条件下有竞争优势的价格,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或者追索超额房费.

9.如因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使团队不能入住,甲方免收乙方客房损失费.甲方对乙方入住客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10.甲方必须将酒店的真实情况告之乙方(如维修,周边环境改变等),否则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付款方式:(注:入住时还需适当交纳一定的杂项及房费押金).

12.甲方开户行:

甲方全称:

帐号:

三,提示条款:

1.本协议中的合同价乙方不得对外泄露,若因违反本规定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的特种优惠待遇.

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合约,乙方不得给第三方使用,若违约,甲方有权利提出终止合约.

3.在高交会期间不执行此优惠价格,具体房价另议.提前15天书面告之乙方,否则视同以上优惠价格.

4.合约自签订之日起至XX年月日,期满双方同意可续约.

5.甲方提供的价格基本上不予变动,但甲方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本着与乙方协商的原则,在合约期满后,可能对以上的房价作出一些合理变动.

6.由于人力不可抗的原因,致一方或双方不能履约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遇合约未涉及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约经双方负责人签署盖章后方可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据.

代表签署:公章代表签署:公章

职位:职位: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旅行社协议书篇7

合同号:

甲方:公司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就宾馆租房事宜,经过双方友好磋商,本着互惠、互利、互助之原则达成此协议。

一、乙方可采取电话、传真和接待计划等方式预定,甲方在接到预定后即刻回复,以示确认。

二、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在甲方的用房,乙方应尽量提前预定客房,如无特殊车次、航班时刻要求,甲方按惯例保留乙方的订房至当日的。

三、凡乙方介绍的客人甲方将给予优惠房价超出底价部分作为返佣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开具佣金发票)(返佣日期为每月至日前)。

四、门市价:标准间:元/间

单人间:元/间

豪华套间:元/间

优惠价:

散客房价:标准间(单人间):元/间(5间以内)

团队房价:标准间(单人间):元/间(5间以上)

豪华套间:元/间(团散同价)

旅游团合同 旅游团价目表大全

以上价格均含早餐、服务费、班车免费机场侯机楼接送。

五、结算方式:前台现付。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财务联系人:乙方财务联系人:

电话:电话: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跟团游没签合同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定要签合同。如果不签合同出现任何问题,旅行社都是不会负责的,而且,不签旅游合同,你们也无法享受的旅行社的旅游责任保险和旅游意外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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