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域综合整治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它是对土地综合整治的继承,更是对土地综合整治的突破创新:①更加着力规划一个区域的发展功能,从整体上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
②更加着力城乡统筹发展,将以往单一的田、水、路、林、村、城割裂开来或把各项工程分开实施的土地整治活动,扩展为把城镇和乡村放在一个整体的治理空间下,找准限制因素,补齐设施短板。
③更加着力延展土地整治的产业链和价值链,结合“土地整治+”,注入新型业态,发掘新增长动能。
④更加着力以人为本,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通过土地生态整治和土地文化修复,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⑤更加着力按照国土空间整治的目标,建构全域土地整治的内容结构和框架体系,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全域特点整治的治理机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区域全域性管理
以往的土地整治主要是对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数量,局限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增加耕地面积的单一目标;对区域社会经济条件、自然条件、生态环境、人口与政策条件等因素缺乏考虑,对土地资源的适宜性、节约集约用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景观格局的优化及生态环境的改善等缺乏较为成熟的研究。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及国家政策的引导,土地整治逐步告别传统模式向“追求耕地数量、质量及生态管护”的“三位一体”的全面管护发展,促进了土地整治总体功能的转变和土地整治多功能性的突出,实现了土地整治对象的扩大,由单纯的农用地整治扩大至建设用地整治(工矿废弃地、城乡接合部建设用地),整治手段由粗放型向考虑景观生态学的精细型转变,充分挖掘用地的整治潜力,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全域土地整治是新时代土地整治发展的必然选择,其推进土地整治范围由单一独立的项目区向区域全域性转变,借助行政区划或功能区划定位土地整治对象,更好地避免了土地整治在区域内各项目区建设内容重复、互相不协调的现象。
(二)全域多样性治理
全域土地整治需打破城乡土地管理方面的差异性,将城镇和乡村放置于一个整体的地域空间进行土地整治工程布局,使生态系统保持结构的完整性和功能的有效性,进而统筹“三生”空间用地的配置。“全域”旨在强调地理环境与资源要素间的系统整合,基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格局的视角,借助土地整治项目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空间配置。全域土地整治旨在营造健康的土地环境,注重对生态安全格局的研究,致力于打造景观生态型土地整治。全域土地整治中基于生态过程优先规划生态基础设施,打破用地指标捆绑土地整治的现状,消除整治工程条块分割,强调山水格局的连续性与整体性,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态系统。
(三)全域政策性规划
全域土地整治应坚持与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新城镇体系、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和生态修复等方向相结合,从而更好地实现全域土地整治的统筹部署,基于土地自然过程,诊断问题,分步实施,分期推进,以此制定中长期规划和短期实施计划,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采用“反规划”理念以优先规划和设计生态基础设施的方式,认清资源环境中“长短板”,注重生态环境和生态过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来指导区域空间发展,其对全域土地整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致力于打造全域规划、精细设计、综合整治。全域土地整治能较好地解决快速城镇化对资源高速耗散、城市空间无序蔓延和空间利用低效等资源承载能力趋紧、生态安全与粮食安全问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建设,有利于“三生”空间的合理配置和国土资源的空间布局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及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能够有效解决土地整治转型适应生态国土建设的重要问题,其是时代的必然选择。
(四)全域多功能实现
以全域视角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能综合考虑全区域的光、热、水、土、生物、劳动力、资金、生产资料等具体条件、生产发展特点和现有基础,根据市场和国民经济需要等情况,有利于达到地尽其利、物尽其用的最大经济效益和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通过全域土地整治的实施,在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系统生态功能、节约集约土地、增加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合理配置空间资源和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如浙江省常山县从区域与整体融合的角度出发,连片谋划核心区域,规模开发利用与空心村整治相结合,将土地整治项目配合城市建设与旅游开发进行,进而推进全域整治,垦耕地后备资源7671亩、旱改水资源5988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备资源6695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2000亩;垦造水田及旱改水百亩以上新项目达到8个,面积达1861.287亩。浙江省吴兴区八里店镇南部片区借力全域土地整治,7年形成3大现代农业园区,书写绿色田园版图。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抓手,打造6.8平方千米的功能稻谷产业园、6平方千米的瓜果蔬菜产业园、3.67平方千米的特种水产养殖园;完成复垦面积1153亩,其中复垦新增耕地995亩;项目新建农户安置,建新区总面积为1575亩,搬迁农户1325户。项目区还实施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实现了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有余。浙江省海宁市开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适应新时代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新要求;《关于组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了2018~2020年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行动,确保实现新增永久基本农田调优指标4万亩(力争5万亩)、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万亩、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万亩的工作目标;并规定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以村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节约优先”总原则,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农村一定区域内依托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平台,有效整合利用各类涉农资金,对区域内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实施全区域综合整治,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形成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的空间形态和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方式,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上海市“郊野单元规划”的创设来源于“两规合一”等一系列创新实践,在此基础上,结合土地整治规划、相关配套政策及区域平衡与综合调控,指导郊野地区全域统筹战略的实施,推广“多规整合、政策融合、资金叠合和项目集合”的全域全地类的实施性、策略性空间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
截至2020年底,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2批共168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这些示范区在文旅融合发展、旅游扶贫富民、城乡统筹、生态依托、景城共建共享、休闲度假、资源转型、边境开发开放等方面形成了许多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全域旅游是政府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抓手,是以旅游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一套模式和方法。
当前,全域旅游高速发展的时代已经来临,绿维文旅围绕全域旅游规划设计、落地运营、投融资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率先提出全域旅游“破全”新思维,成立全域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创新提出了“全域旅游孵化器”模式和全域旅游投融资服务模式,出版图书《全域旅游孵化器——自主旅游时代的全域旅游》,并参与了全国上百个全域旅游规划策划项目。其中,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中,绿维文旅不同程度的参与了云南省红河州、厦门市、石家庄市、通化市、第八师石河子市、霍山县、巫山县、柞水县等地方的全域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助力当地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了解更多全域旅游策划、规划、创建等工作,请登录绿维文旅网站咨询。
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创建名录如下:
绿维文旅——城乡规划、旅游规划、风景园林“三甲级”规划设计机构,文旅康养·特色小镇·乡村振兴创新引领机构。以“创意经典·落地运营”为理念,开发运营策划为前提,规划设计为核心,整合顶层设计、投融资、开发、建造、招商、运营、培训、智慧化等业务板块,打造泛旅游开发运营服务平台。绿维文旅用创新的全域旅游思维和服务模式,已经为石家庄、厦门、武汉、池州等近百个地市全域旅游发展,提供了顶层设计和部分孵化服务,并形成了部分项目落地实施,绿维文旅参与创建规划的霍山县、巫山县等成功入选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为发展全域旅游积攒了宝贵经验。做全域旅游规划,就找绿维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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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文化厅位于中国东海之滨的浙江省,素称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享有“鱼米之乡、丝茶之府、文化之邦、旅游之地”的美誉,是中华文明发祥地之一,文化底蕴深厚,文化名人辈出,艺术流派纷呈,民间艺术特色浓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目标以来,浙江文化事业更呈现出整体推进、蓬勃发展的态势。
即将开启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时期,将是浙江文化建设的“战略机遇期”,我们将以更加努力的工作和更加出色的成绩,为推动浙江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贡献心力。
浙江省文化厅网站是宣传浙江文化的窗口,交流文化信息的平台,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将以“发布权威信息,提供惠民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为宗旨,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网上办事,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以民为本,为民所用,努力践行政府执政为民的天职。杨建新:党组书记、厅长
主持省文化厅全面工作。
鲍贤伦: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
负责文博工作,协助负责文化文物市场管理工作。主持省文物局工作。
田宇原: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文化市场管理,文化法制、综合治理工作,文化产业、文化科技和厅属经营性单位改革工作。分管厅产业处、文化市场管理处、文化市场执法指导监督处。
陈瑶: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群众文化、图书馆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送文化下乡”工作。分管厅社文处、非遗处。
杨越光: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人事工作、老干部工作、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文化艺术工作、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厅机关财务工作和省级文化系统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分管厅艺术处、外事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
齐有为:巡视员
负责省级文化系统党、工、团工作,对台、对港澳文化交流工作。分管厅直属机关党委,协助分管厅外事处(港澳台办)。根据上述职责,省文化厅设10个职能处室:
办公室综合协调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工作;督促厅重大事项的落实;研究拟订文化艺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起草厅重要文件、报告;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重要文化政策调研及文化宣传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保密、信访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计划财务处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管理省级文化系统的事业经费及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省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管理文化系统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省文化事业统计工作。
艺术处拟订全省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体现国家水准及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全省文学艺术事业发展;指导和规划全省舞台表演和各艺术门类的创作与生产,指导艺术研究、艺术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全省艺术考级工作,指导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及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性重大文艺活动。
社会文化处拟订全省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综合文化站事业;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文化工作。
文化产业与科技处研究拟订全省文化艺术产业、文化科技、艺术科研发展规划,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政策;负责动漫管理及相关工作;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协调全省文化科技、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授权指导直属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改革发展工作。
文化市场管理处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拟订全省文化市场、文化经营活动的管理政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政策拟订全省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和管理队伍建设;对文化市场进行行业引导;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网络文化、艺术品市场及法律规定的文化企业设立、文化经营活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指导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指导监督处研究起草文化艺术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和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受理文化市场举报;管理维护全省文化市场数字化网络监管系统;参与协调、督促省内大要案和跨省、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协调组织机关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等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宣传展示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研工作。
外事处指导、管理本省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申报或审批全省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事项;推进对外文化产业发展与合作;研究拟订本省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人事处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推进省级文化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文化艺术人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文化艺术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文化类社会组织设立审查;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省文物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浙江省文化厅行政编制55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9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
浙江越剧团
浙江小百花越剧团
浙江歌舞剧院
浙江京剧团
浙江昆剧团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浙江自然博物馆
浙江文艺音像出版社
浙江省文物鉴定审核办公室
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电影有限公司
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公司
浙江胜利剧院
浙江省文化实业发展中心
浙江省广告展览公司
浙江文化大厦有限公司
浙江省文化厅招待所
浙江舞美演艺有限公司
杭州电影拍摄基地
浙江曲艺杂技总团
浙江话剧团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杭州剧院
浙江图书馆
浙江省群众艺术馆
中国丝绸博物馆
浙江省博物馆
浙江美术馆
浙江新远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演出公司
浙江交响乐团
第三批全域旅游名单
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已正式公布。这份榜单的获得,引起了广大景区和旅游爱好者的关注。更权威的优质景点名单,让游客有更精准的选择和设置。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下具体攻略指南。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示第二批国家旅游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相关要求,文化和旅游部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开展了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确认工作,确定了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现予以公示。
:2010-2010年11月18日至24日。
一、公示时间
参见下面的列表。
二、公示对象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向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书面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期的邮戳为准)。反思要实事求是,为反映的问题提供佐证材料。
以单位名义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署名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便于核实和了解相关情况。
联系人: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区域协调办公室
电话010-5988106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三、公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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