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会计账务处理 旅游业会计分录实例

旅游业会计账务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销项税税额抵减”专栏;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税额抵减)[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

主营业务成本[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假设 A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 6%进行价税分离。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支付 B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

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

(二)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

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

主营业务成本[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假设 A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 3%进行价税分离。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支付 B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业,在最新的营改增中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和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公式及税率:

对于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征税的,除了销售额中已抵减的费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他符合条件的进项税额。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和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6%,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3%

做账流程: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4、结账、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旅游业会计账务处理 旅游业会计分录实例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做账

旅游业会计分录实例

1、旅游业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旅游业缴纳其他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或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

旅游业成本缴纳增值税或其他税费,应当通过“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以及“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

小规模旅行社账务处理

小规模旅行社公司根据收取旅客的旅游服务收入款项金额,开具相应内容的发票,小规模旅行社公司开具的发票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成本账务处理是,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旅游公司会计分录大全

1、企业报销景点旅游门票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支付门票费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2、企业作为售票方,收取景点门票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报销景点旅游门票,应当设置“管理费用”科目以及“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企业作为售票方,收取景点门票收入时,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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