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退款政策 旅游退款不退怎么办

旅游退款政策

因疫情影响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的,应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情形。涉疫旅游投诉的三种主要处理方式,一是变更旅游合同,二是解除旅游合同,三是旅游投诉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疫解除旅游合同退费工作坚持六个原则。一是旅游企业应当在扣除实际支出且无法挽回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二是国内游应按照国家或省市交通、旅游等部门宣布的退费政策进行退费,以及按照大型旅游平台企业以及景区景点已宣布的退费政策进行退费;三是出境游应按照相关目的地国或地区已宣布的退费政策进行退费,对目的地国或地区尚未出台退费政策的出境游产品,旅游企业应尽力协调地接社和履行辅助人进行退费;四是旅游企业对于不能退返的费用,应提供明确的支出且不可退还费用的证明材料,确保旅游者的知情权;五是对于涉案金额较大的出境游投诉难以迖成一致的,建议游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退团退费纠纷;六是旅游企业有义务接待游客咨询,并作好解释工作。

对于因疫解除旅游合同的退费时间,一是旅游企业应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时安排退费;二是因疫停工的旅游企业应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复工后尽快安排办理退费;涉疫投诉受理时间计算应结合当地复工规定综合考虑;三是对于暂时无法复工的旅游企业应及时告知游客,并在复工后及时处理;四是因追款导致不能及时退费的旅游企业,应及时向游客作出说明和正式退费承诺。

旅游退款不退怎么办

法律分析: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十二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三条?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旅游团退费规定

旅游团退费规定如下: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旅游团报名后,如果报名人数超出旅行社规定的最大人数,旅行社有权取消旅游团,但应当按照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退还报名费用,并且收取一定的补偿费用,但不得超过报名费用的50%,且补偿费用不得低于报名费用的20%。

旅游团退费规定:

1、旅游团报名后,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旅行社有权取消旅游团,并全额退还报名费用。

2、旅游团报名后,如果报名人数超出旅行社规定的最大人数,旅行社有权取消旅游团,并全额退还报名费用。

3、旅游团报名后,如果旅行社因自身原因取消旅游团,旅行社应当全额退还报名费用。

4、旅游团报名后,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旅行社有权取消旅游团,但应当按照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退还报名费用。

5、旅游团报名后,如果报名人数超出旅行社规定的最大人数,旅行社有权取消旅游团,但应当按照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退还报名费用。

6、旅游团报名后,如果报名人数超出旅行社规定的最大人数,旅行社有权取消旅游团,但应当按照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退还报名费用,并且收取一定的补偿费用。

7、旅游团报名后,如果报名人数超出旅行社规定的最大人数,旅行社有权取消旅游团,但应当按照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退还报名费用,并且收取一定的补偿费用,但不得超过报名费用的50%。

旅游退款政策 旅游退款不退怎么办

8、旅游团报名后,如果报名人数超出旅行社规定的最大人数,旅行社有权取消旅游团,但应当按照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退还报名费用,并且收取一定的补偿费用,但不得超过报名费用的50%,且补偿费用不得低于报名费用的20%。

一、旅行团退团扣费标准:

1、在出发前7日以上提出解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之后提出解约的,由提出解除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2、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解除合同的,要向旅游者退还全额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10%;出发前3日至1日为15%;出发当日为20%。若旅客在出发前7日至4日解除合同,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50%;出发前3日至1日为60%;出发当日为80%。

综上所述,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六十三条

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第六十四条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第六十五条

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旅游合同退费标准

法律分析:旅游者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旅游退团退费标准为: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1)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扣除;

(2)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扣除;

(3)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如因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额退还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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