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旅游局投诉电话 旅游投诉平台

山东旅游局投诉电话

山东旅游投诉电话

旅游投诉中心(质监所)

山东省旅游投诉中心

0531-82963423

济南市旅游质监所

0531-87937762

青岛市旅游投诉中心

0532-85912000

淄博市旅游质监所

0533-2187222

山东旅游局投诉电话 旅游投诉平台

泰安市旅游质监所

0538-8264469

济宁市旅游质监所

0537-2235006

威海市旅游质监所

0631-5315555

烟台市旅游质监所

0535-6270842

莱芜市旅游质监所

0634-6221271

德州市旅游质监所

0534-2641369

枣庄市旅游质监所

0632-3350123

日照市旅游质监所

0633-8816276

滨州市旅游质监所

0543-3162288

菏泽市旅游质监所

0530-5310803

潍坊市旅游质监所

0536-8220405

聊城市旅游质监所

0635-6982885

临沂市旅游质监所

0539-8303678

东营市旅游质监所

0546-8328523

曲阜市综合执法大队

0537-4490799

蓬莱市旅游质监所

0535-5631111

旅游投诉平台

法律分析:旅游平台投诉方法有:1、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2、拨打12315或者直接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3、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的;4、大多旅游平台都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可以直接找相关网站客户服务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九十二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消费者投诉热线

央广网北京11月18日消息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文化和旅游部优化整合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畅通举报投诉等各类诉求渠道,2021年底前取消“12301全国统一旅游资讯服务电话”号码,不再通过该渠道受理和转办各类旅游投诉,改由各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统一接听旅游投诉等电话。2021年底前原则上取消各地“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以下简称“12318电话”)号码,整体并入当地12345热线,由当地12345热线统一接听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电话。

此外,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设立的其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要全部取消号码,并入当地12345热线。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再新设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尚未开通12345热线的地区,可暂时保留当地12318电话号码,统一接听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电话。

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与12345热线的工作衔接,及时接收办理12345热线转办的涉及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举报、投诉、咨询、求助、意见建议等各类群众诉求。

对于12345热线转办的不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旅游纠纷投诉,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及时移交当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处理,并跟踪掌握办理情况,及时答复或告知投诉人。

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尚不明确的地区,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于2021年底前提请当地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指定或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并进一步明确当地旅游纠纷调解组织。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被指定为当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的,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区分诉求问题性质,分类处理旅游举报和旅游纠纷投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章之规定,加强与消费者协会、有关调解组织、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等的协调与合作,依法依规开展旅游纠纷投诉处理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强调,对于12345热线转交的涉及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咨询、求助、意见建议等其他各类诉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指定专门内设或直属机构负责办理,及时接收、处理和答复,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北京文旅局疫情防控电话:010

12345

目前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北京文旅局投诉接待室属于人群聚集区,空间相对密闭,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现公布以下四种便民投诉渠道。

1、扫描“二维码”方式投诉:通过扫描“二维码”提交诉求及相关材料。

2、电话方式投诉:文旅投诉咨询服务电话85157316,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30。 3、邮寄方式投诉:将投诉申请以及合同、发票或收据复印件等资料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质监所,邮政编码:100022。

4、现场投诉接待:我局投诉接待室将实行预约办理制度。如上述“二维码”扫描投诉、电话投诉、邮寄投诉三种方式不能满足您的需求,您可以通过预约办理方式进行现场投诉。请您拨打电话85157316进行预约,我们的工作人员会按预约时间接待您现场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八章之规定,加强与消费者协会、有关调解组织、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等的协调与合作,依法依规开展旅游纠纷投诉处理工作。

接到投诉后的处理流程

工商部门受理投诉的流程如下:

1、消费者投诉: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12315网站或前往工商部门等形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需说明投诉事项和理由;

2、工商部门受理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将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受理投诉并记录相关信息;

3、在60日内,消费者当事人同意调解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组织调解,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调解人员等,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制作调解书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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