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旅游委员会
市旅委行政编制44名,其中:正局级领导职数1名,副局级领导职数4名;处级领导职数2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7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杭州旅游攻略
杭州景点及门票:
西湖、苏堤、白堤、三潭印月、孤山、西泠印社、苏东坡纪念馆、素竹园、曲院风荷、花港观鱼、岳王庙(25元)、长桥公园、柳浪闻莺、断桥残雪、钱塘江、河坊街、南宋御街、雷峰塔(40元)、灵隐寺(30元)、飞来峰(45元)、虎跑寺(15元)、六和塔(20元)、净慈寺(10元)、万松书院(10元)、八卦田、吴山天风(30元)、西溪湿地(80元)、宋城(80元)+演出(100元)、印象西湖(260元)、胡雪岩故居(20元)......
杭州的主要景点都集中在西湖附近,建议你住在清河坊一带,离西湖近,出行方便。
行程安排:
第一天:西湖、(苏堤、白堤、孤山、岳庙、三潭印月、苏东坡故居、净慈寺、雷峰塔等等)晚上去清河坊.....
可以租辆自行车,骑车去西湖逛逛,这些景点都挨得较近,你可以选择一些慢慢浏览,清河坊嘛就是鼓楼那块,离布丁,约克酒店不远,晚上可以去看看。
第二天:虎跑寺、六和塔、宋城(宋城下午去,宋城千古情下午表演,可以玩到晚上了)
在吴山广场坐K808可以到虎跑,从虎跑出来坐Y5、Y5区、K808到六和塔,游览完六和塔,坐Y5、Y5区或K308,可以到宋城,晚上会有著名的宋城千古情的大型歌舞表演。
第三天:灵隐寺、飞来峰、西溪湿地
在高银路坐Y6至黄泥岭,转乘Y4到三天竺下来步行640米到灵隐寺,飞来峰就在那不远,从飞来峰出来,到三天竺坐Y4区到黄龙体育中心,换乘Y13到周家村站下车,步行360米就到西溪湿地了
第四天:吴山风光、太子湾公园、胡雪岩故居
吴山广场离清河坊很近,步行就能过去,在吴山广场游览完后,在吴山广场坐K60到胡雪岩故居站下,下车就能看到胡雪岩故居了,然后从故居出来,步行到鼓楼站,坐514/Y6/K808/K315到苏堤站,下来步行480米就到太子湾公园了
另外推荐给你一个旅游的好助手,你到网上找一个叫品游电子导游的,它有景点公交路线导航,景点详细讲解,还能寻找身边的美食小吃,让你自己给自己当导游,旅游中的问题,完全可以自己解决
最后就是你说的住宿,给你推荐几个,你可以看看,
杭州西悦零玖假日酒店、杭州约克连锁酒店(西湖店)、杭州人和之星酒店、99元我的客栈(杭州店)、杭州雨欣商务酒店、方湖假日酒店(杭州河坊街店)、杭州雅朋旅店、杭州紫罗兰可可酒店、杭州鼓楼假日旅馆、浙江假日之星酒店(建国路店)、布丁酒店(西湖店)、
杭州市委组织部
组织部长于跃敏
女,汉族,1958年4月出生,江苏宿迁人。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历任江苏省宿迁县晓店公社知青,峰山大队共青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公社党委委员、革委会副主任,县委工作队驻新庄工作组副组长,江苏省淮阴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学生,绍兴市柯桥中学教师、校共青团团委副书记,共青团绍兴县(市)委书记,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区教育局党委书记,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共杭州市下城区委书记,中共杭州市委委员,下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02年2月任中共杭州市委常委。2002年5月任中共杭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现为杭州市组织部部长。
杭州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西湖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第三条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以国务院批准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划定的范围为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予以公示,并标界立碑。第四条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各项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统一管理、永续利用”的原则。第五条杭州市人民政府设立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风景区管委会),对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实施统一管理。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风景区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按照风景区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实施保护和管理;
(三)负责风景区的规划、土地、房产、建设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风景区的环境保护、市政市容、环境卫生、林业林政、园林绿化、文物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风景区的财政、国有资产、统计、审计、物价、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财务会计监督工作,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六)协调、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派驻风景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七)负责“西湖龙井茶”基地一级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八)行使市人民政府授予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职权。
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风景区管委会应当参与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的保护、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市人民政府交通、宗教、公安、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驻风景区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第七条风景区内的所有单位涉及风景区的工作和活动,应当服从风景区的规划要求并接受风景区管委会的统一管理。第八条建立风景区保护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杭州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隐瞒或拒绝。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和风景区设施的义务,并有权举报、制止破坏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和风景区设施的行为。
对在风景区保护、建设和管理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风景区管委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规划第十条风景区规划是风景区保护、建设、管理和利用的依据。
风景区规划分为风景区总体规划、风景区详细规划和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十一条编制风景区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与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
(三)保持风景区自然景观原有风貌和人文景观历史风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各项建设应当与风景区环境相协调,防止风景区城市化、人工化和商业化;
(四)协调处理好保护与建设、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关系。第十二条风景区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国务院审批。风景区详细规划和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风景区管委会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风景区总体规划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核准,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抄送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三条风景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对风景区规划的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第十四条风景区管委会应当参与涉及风景区的各项专业规划和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所在地城市分区规划、村镇规划编制的会审。第三章保护第十五条风景区内的河、湖、泉、池、溪、涧、潭等水体和竹木花草、野生动物、森林植被、岩石土壤、溶洞、地形地貌等自然景物以及园林建筑、宗教寺庙、文物古迹、历史遗址、石雕石刻等人文景物及其所处的环境,均属风景名胜资源,应严加保护。
风景区管委会应当设立必要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保护措施,落实保护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