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局长
国家旅游局局长属于正部级。
国家旅游局是国务直属机构,副部级建制,但是其领导的待遇都拔高半级。比如国家旅游局局长,享受正部级待遇。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国家旅游局。
文化和旅游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仍为正部级。
扩展资料:
文化和旅游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草案。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国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指导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代表国家签订中外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二)管理国家文物局。
(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化旅游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https://www.mct.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
文化和旅游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为增强和彰显文化自信,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方案提出,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批准设立。
文化部长是谁
雒树刚,现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会长。
旅游局权力大不大
文化和旅游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于旅游企业来说,旅游局的权利都集中在行业管理科的表现,在导游管理景区服务质量管理酒店星级管理旅游投诉等等,旅游局的权利比较大。
一、景区免门票政策1
1.享受免票参观条件(1)家长携带的未成年人。身高超过1.4米的儿童须出示证件。(2)70岁以上的老人持身份证。(3)残疾人,凭残疾证。(4)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军队院校学员、退伍老红军战士,凭军官证、土兵证、学员证等相关证件。(5)在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配合教学实习团体参观者,凭学校介绍信和宣教部的批准单,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6)XX省内的离体干部和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教授,凭有关证件。(7)文博系统的干部职工、中国博物馆学会会员来我院交流学习,凭工作证、会员证。(8)从事旅游服务工作的导游、陪同人员,凭省级以上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和计划单等(仅限本人)。(9)重要客人要求免票,人数在10人以下的,须经院办公室批准,办理手续;超过10人的,须经院领导批准。(10)因工作需要经院领导批准的人员。(11)职工个人亲属及朋友参观免票人数,每人每年限定在30人次以内。2.享受优惠参观的条件(1)在校学生个人参观,凭学生证,享受半价优惠。
(2)65~69岁的老人,凭身份证,享受半价优惠。(3)重要客人要求优惠的,必须由办公室报请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优惠手续。(4)与各部门有业务交往的客人,10人以下须经部门领导签字,到院办公室办理手续;10人以上须报请院领导批准。二、专用门通行条件1.具有省级旅游部门签发的导游证和当日导游计划单。2.本院职工的工作证,公安科办理的临时出入证。3.院领导、科领导签发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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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遭遇旅游纠纷的维权途径: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旅游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消费者在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与旅游公司进行调解解决。
但是调解必须遵守自愿和合法原则:
(1)自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调解工作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二是调解协议内容必须出自双方自愿。
(2)调解的合法原则主要指调解工作要以事实为根据,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正确地适用实体法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民事法律中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如果需要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消费者应当及时提交赔偿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资料。在书写赔偿请求书时,要注意:
(1)客观真实地陈述需投诉的事件内容。表述的事件经过应尽量具体、详细。
(2)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主要的证据包括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发票、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接待单位的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侵权、违约的材料。
(3)提出的赔偿请求和主张合法合理。对旅游者提出的投诉,旅游管理部门主要依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认定旅行社的赔偿责任和金额,故游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要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主要依据。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在旅游时,消费者一般都会与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若在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与旅游公司达成协议,消费者可以凭借仲裁条款及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以持民事起诉书、旅游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保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对《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