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赔偿
法律分析: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
(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
(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
(四)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旅游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旅游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1、旅游纠纷赔偿的标准如下:
(1)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此时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以及质量保证金的等额赔偿;
(2)没有质量保证金的,此时应当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一般按照旅行合同确定。
2、法律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第八条
导游违反旅游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一)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二)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三)导游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四)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
(五)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六)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
二、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解决方法如下:
1、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行社违约赔偿标准
旅行社违约赔偿标准如下: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或收取旅游者预付旅游费用后,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的,旅行社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旅游者,否则按下列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1、国内旅游应提前7日(不含7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按下述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含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出境旅游(含赴台游)应提前30日(不含30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按下述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游合同赔付标准如下:
1、旅行社违约的,出发前7-4天解除合同支付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3-1天支付15%,当天支付20%;
2、旅游者违约的,出发前7-4日天解除合同支付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3-1天支付的60%,当天支付80%,不足部分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得超过费用总额。
综上所述,旅行性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但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违约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旅游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科学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条例》。
法律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条例》
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科学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制定旅游发展规划、从事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经营和旅游监督管理以及旅游者的旅游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