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务 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游业务

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食、住、行、游、娱、购的劳务活动,去满足旅游者旅行游览消费的需要。

其中,招待、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主要包括:

1、安排交通服务;

2、安排住宿服务;

3、安排餐饮服务;

4、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

5、导游、领队服务;

6、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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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20万元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5)依法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6)符合企业登记的相关规定。

2.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设立申请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的《旅行社技术报告书》,一式三份

2.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3.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情况表;

4.管理人员资格审核备案表。

3.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名。

第二步:申请人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领取《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三份,并按照填报要求,如实、准确填写资料,所申报材料要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市旅游局首席代表对事项资料进行初审、受理后,将申报材料报本市旅游局。

第三步:本市旅游局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派审批小组成员到拟定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勘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批文,并通知申请人。

第四步:

1、批准成立的旅行社,申请人到本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领取同意成立旅行社的批文

2、持批文到本市旅游局办公室交纳质量保证金

3、持批文到本省旅游局办理《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持许可证到本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盖章、备案

5、在60个工作日内,持批准成立旅行社批文、已盖章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对作出不予批准的旅行社,请申请人到本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领取不予批准成立旅行社的批文

旅行社的业务范围

1.改革开放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

一类社从事对外招徕和接待海外游客来我国大陆旅游

二类社从事接待由第一类旅行社和其他涉外部门组织来华的海外

游客

三类社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

2.1996年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

按照不同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将我国的旅行业划分为两类: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3.2009年2月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行业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国务院于2009年2月颁布了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按照不同的旅行业经营范围,将我国旅行社规范为两大类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所谓国内旅游业务,是指招徕、组织和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在中国大陆(含沿海岛屿)境内开展旅游的经营活动

所谓入境旅游业务,是指招徕、组织、接待外国居民来我国旅游、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来内地旅游、台湾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中国大陆(含沿海岛屿)境内开展旅游的经营活动

2.上述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为国内/入境团体旅游者

安排交通服务安排住宿服务安排餐饮服务

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安排导游、领队服务

旅游业务 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

提供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这类旅行社还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务

接受各类国内/入境旅游者/游客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客票和代订住宿

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客票和代订住宿

接受企业的委托,为其在我国大陆境内的各类商务差旅、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项

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旅游服务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这类旅行社除了可经营前一类旅行社的所有旅游业务外,还有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亦可成为“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这类旅行社和上一类旅行社的最大不同: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可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

2.所谓出境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业务

基于对旅行社经济类型的考虑,将“外商投资旅行社”作为上述分类中的一个亚类,其中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并规定

除了因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内地与港、澳地区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其他另有规定者外,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招徕和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

4.我国对旅行社的分类始终都是一种基于加强旅行社行业管理的需要而做出的行政规定,主要目的旨在规范我国旅行社行业的发展

5.我国的各类旅行社除了在业务范围是否涉及“出境”方面有所不同之外,在业务开展方式上并无区别。这主要表现在,与欧美国家中的旅行社相比,我国的旅行社企业并无真正的批发商和零售商之分。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旅行社企业在开展业务方面都是即经营“批发”业务,也经营零售业务

旅游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1、为游客提供门票和告知游客如何使用。

2、让游客在景区内能快速而有效的找到自己要去的地方和想看到的景点。

3、告知游客哪里是安全的,哪里是危险的地方。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

4、为游客讲解景区的文化。让游客感受到景区的魅力。

5、满足游客在景区的饮食和休息等方面的需求。

6、游客对于拍摄和留念的需求。

7、当游客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及时得到服务人员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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