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符合要求的照片
一般需要一张近期(通常是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尺寸一般为48mm×33mm,头部宽度为21 - 24mm,头部长度为28 - 33mm。背景通常要求是白色或淡蓝色。
居民身份证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本人户口簿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可能需要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不同地区对于户口簿的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监护人材料 (适用于未满16周岁申请者):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工作人员材料
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现役军人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
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换发普通护照材料(适用于需要换发护照的情况):
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
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并按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