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居民身份证,以及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明。
现场办理
到指定的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会采集指纹、照片等生物特征信息。
缴纳办理护照的费用,一般为120元/本。
审批和签发
出入境管理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发护照。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7个工作日,符合加急事由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
领取护照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果委托他人领取,还需要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机构以确认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