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组织一日游管理依据 个人组织旅游需要注意什么

本文目录

  1. 个人组织旅游需要注意什么
  2. 大连市一日游管理办法

个人组织旅游需要注意什么

一、入住酒店注意事项:

1、入住酒店需要填写有关资料,总台对照身份证,手续较多,可能等候时间较长,望于配合。

2、在宾馆大堂或公共场所请勿大声喧哗,一般互相交谈三公尺外不应听到。

3、贵重物品可以放入房间内的小保险柜或由导游陪同到大堂存入保险柜,切勿随意乱放,以免发生不愉快的事情。

4、若在大堂或房间中拨打长途电话,须预付押金和宾馆规定的长话费及服务费。

5、客房内冰柜里的水果、饮料,酒水若要享用请特别仔细核看台上的价格(四星以上规定服务费)后,斟酌使用。

6、穿着睡衣、拖靴,请勿穿梭在电梯和公共场所中。

7、房间内请勿乱涂乱写,留言纸请放在〈服务指南〉中。

8、属于个人一次性物品,如牙刷、浴帽等可以留念,其他如手纸,衣架,手巾、电吹风等请勿拿走。

9、不占床位儿童加床和用早餐须按宾馆标准自付钱款。

10、在宾馆中用自助餐,请根据自己的实际用量取餐,可多次取但不可把菜叠在一起,不要剩留,切勿将食品带出宾馆。

二、登山游览注意事项:

1、登山游览安全第一,请听从导游的指挥和安排,切忌擅自单独行动。

2、不要穿皮鞋以防止脚扭伤,尽量穿旅游靴或软底布靴,女士可考虑不穿裙子。

3、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

4、照相取景时注意安全,不要拥挤。

5、山上气候多变,登山前请带好雨衣,下雨时切不可撑雨伞,免得人伞一起被刮走。

6、山上物价较贵,登山前可自备少量点心,饮料。

7、年老体弱者请事先准备好拐杖,高血压,心脏病患者一定要带好备用药,若感到不适,千万不要勉强

8、睡觉前如有条件可以用热水洗脚,以消除疲劳。

9、景区内除规定地点外,严禁吸烟。

10、山上气温比山下要低得多,房间比较阴冷潮湿,请旅游者注意保暖,防止感冒。

三、海滨、海岛游览注意事项:

1、不吃不洁食物,吃海鲜时,可适量喝点米酒和醋,可起到杀菌的作用,吃海鲜后,一小时内不要食用冷饮,西瓜等冷食品。

2、餐后不宜马上去游泳,游泳后不宜立即食用冷饮,西瓜,海鲜等食品。

3、晚上休息注意保暖。

4、晕船者在上船前不要吃的太饱,也不要吃太油腻的食物,可预先服用晕船药;产生晕觉时不要频繁走动,可将身体平躺与床上,并在手腕及肚脐处各贴麝香膏。

5、请带好防感冒,发烧、腹泻、皮肤过敏的药品。

6、船上食物价格较高,游客可携带一些方便食品在船上食用。

7、游泳前要作好准备活动。游泳时请在规定区域内,水中感到不适时要马上上岸休息。

8、游泳时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衣柜中,应托专人保管。

9、参加高速摩托艇,水上飞机、高速游轮活动的旅客要听从该处工作人员的安排,穿好救生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勿麻痹大意。

10、携带儿童的游客,参加水上活动时应照顾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让他自由活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旅游意外保险是指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为保护旅游者的利益,代旅游者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安合同约定由承保保险公司向旅游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

第四条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必须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第五条旅行社办理的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下列赔偿:

(一)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

(二)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

(三)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

(四)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

(五)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

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的旅游意外保险中上述各项赔偿的比例,由旅行社与承保保险公司商定。

第三章保险期限及保险金额

第六条旅行社组织的入境旅游,旅游意外保险期限从旅游者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时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办完出境手续出境时为止。

旅行社组织的国内旅游、出境旅游、旅游意外保险期限从旅游者在约定的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

旅游者自行中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限至其中止旅游行程的时间为止。

旅游者在中止双方约定的旅游行程后自行旅游的,不在旅游意外保险之列。

第七条旅行社为旅游者办理的旅游意外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以下基本标准。

(一)、入境旅游:每位旅游者30万元人民币;

(二)、出境旅游:每位旅游者30万元人民币;

(三)、国内旅游:每位旅游者10万元人民币;

(四)、一日游(含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与国内旅游):每位旅游者3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旅行社开展登山、狩猎、漂流、汽车及摩托车拉力赛等特种旅游项目,可在本规定第七条所规定的旅游意外保险金额基本标准之上,按照该项目的风险程度,与保险公司商定保险金额。

第四章保险手续

第九条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必须在境内保险公司办理。

第十条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在与旅游者签定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列明旅游意外保险条款。

旅游意外保险条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险费;

(二)、保险金额;

(三)、旅行社与承保保险公司商定的各项旅游意外事故的赔偿比例。

第十一条旅游意外保险投保手续应由组团旅行社负责一次性办理,接团旅行社不再重复投保。

第十二条组团旅行社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内容,与承保保险公司签定<<旅游意外保险合同书>>。

第十三条旅行社可以下列方式向保险公司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投保手续:

(一)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向保险公司办理一次投保手续;

(二)以上一年度组织旅游者的人数为基准,一次性向保险公司办理本年度的投保手续。

第十四条旅行社应与承保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对旅游意外保险索赔有效期限做出约定,一般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为限。

第十五条旅行社应当为其派出的向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领队人员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第十六条旅行社的销售价格中,应包含旅游意外保险费,该保险费可单独列项。

第十七条当旅游者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旅行社应及时取得事故发生地公安、医疗、承保保险公司或其分、支公司等单位的有效凭证,并由组团社同承保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对旅游者的小额行李物品损失的赔偿,旅行社应与承保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做出规定;在约定数额内可由旅行社先向旅游者垫付,旅行社凭理赔申请及损失证明与承保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章行业监督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旅游意外保险投保和理赔情况纳入旅行社年检范围。

第十九条旅行社应妥善保管旅游意外保险投保和理赔的各种资料,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在理赔案件发生后,应及时将理赔情况报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个人组织一日游管理依据 个人组织旅游需要注意什么

第二十条旅行社应选择保险业务信誉好、服务网络面广、无不良经营记录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旅行社违反本规定第四条,未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业整顿15天至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旅行社违反本规定第七条,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的金额低于本规定基本标准的,旅行社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未为其派出向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和领队办理旅游意外保险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警告;逾期不改的,处以人民币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旅行社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拒不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警告;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业整顿3天至15天,可以并处人民币3千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旅行社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的十五天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复议决定仍然不服,可以在接到复议通知之日起的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78问:

1、现在实施的《旅行社管理条例》是何时发布,何时修订的?

1996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05号令发布,根据2001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旅行社有哪几类?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3、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如何划分?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4、请说出设立国内旅行社的必备条件。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分别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1名,部门经理至少2名,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和10万元质量保证金。

5、经营范围中有组团出境和入境业务的国际旅行社应有多少注册资金和交纳多少柿勘Vそ穑?nbsp;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交纳160万元人民币。

6、请回答旅行社开展旅游业务的依据。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领取营业执照。

7、什么情况下旅行社可以设立分社?

旅行社年接待旅游者达10万人次以上;进入全国旅行社百强排名;分社经理必须取得《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符合《条例》中规定的注册资金和质量保证金的要求。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

8、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什么原则?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9、《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几条规定,旅行社与其聘用的经营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第十九条。

10、旅游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投诉旅行社?

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的。

11、国内旅行社业务包括那些范围?

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为我国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与国内旅游有关的业务。

12、旅行社年检的内容是什么?旅行社在本年检年度中的企业基本情况、业务经营、人员管理、遵纪守法等情况。

13、旅行社年检方式?书面审阅和实地检查。

14、年检结论有几种?"通过业务年检"、"暂缓通过业务年检"、"不予通过业务年检"三种。

15、请说出四种以上暂缓通过业务年检的情形。

⑴注册资本、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不足《条例》规定最低限额的;⑵歇业超过半年的;⑶以承包或挂靠等方式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的;⑷超范围经营的;⑸未按规定组织管理人员及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或集中培训时数不够规定标准,经理资格证未达到要求的;⑹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⑺经营过程中有零团费、负团费现象的;⑻有重大投诉尚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⑼年检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16、请说出四种以上不予通过业务年检的情形

⑴拒不按规定补足注册资本、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⑵未经营旅游业务超过一年的;⑶国际旅行社连续两年未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⑷严重超范围经营的;⑸以承包或挂靠等方式变相转让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⑹连续两年未按规定组织管理人员及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或集中培训时数不够规定标准,经理资格证未达到要求的;⑺发生严重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事件的;⑻拒不参加年检的;⑼未建立合法、公开的导游报酬机制,致使导游人员私拿回扣,造成恶劣影响的;⑽年检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17、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什么险?旅行社责任保险。

18、俗称的旅行社"卖团"必须符合什么条件?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19、请解释导游人员的含义。

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20、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的人员在什么情形下不能取得导游证?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被吊销导游证的。

21、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导游证的有效期为3年,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展期。

22、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应当如何处理?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3、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应当如何处理?

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24、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应当如何处理?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25、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实行哪四种制度?资格考试制度和等级考核制度;计分管理制度和年度审核制度。

26、什么情况下导游资格证自动失效?获得资格证3年未从业。

27、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20字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28、导游人员的行为规范有哪几条?

忠于祖国,坚持"内外有别"原则;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执行请示汇报制度;自觉遵纪守法;自尊、自爱,不失人格、国格;注意小节。

29、导游人员的基本职责?

按合同实施计划;导游讲解;交通食宿和安全;解惑和处理问题;反馈意见和协助游客活动。

30、导游身心健康内容?

身体健康;心理平衡;头脑冷静;思想健康。

31、作为全陪,当客观原因需要变更计划和日程时,应作如何处理?

制定应变计划并报告,做好旅游者工作,适当给予物质补偿。

32、缩短在某地的游览时间,应做哪些工作?

保证本地最有特点景点的游览,及时通知下一站旅行社,向旅行社报告及时办理退餐、宿、车事宜。

33、分析因主观漏接的原因。

未按预定时间提前到达接站地点;将接站地点搞错;班次变更后导游仍按原计划接团;仍按旧时刻表接团;举牌接站的地方选择不当。

34、分析因客观漏接的原因。

交通部门原因,旅游团提前到达;上站旅行社、接待社及导游间沟通失误;司机迟到;交通堵塞或以外事情发生;旅游者换乘其他航班。

35、如何预防漏接?

认真阅读计划,核实交通工具及到达的准确时间,提前抵达接站地点。

36、如何预防错接?

A、熟悉接待计划,客源地旅行社和目的地组团旅行社的名称、团号、人数、领队姓名(无领队的团核实旅游者姓名)、下榻饭店等;B、提前到达接站地点迎候;C、接团时认真核实;D、提高警惕,严防社会其他人员非法接走旅游团。

37、如何处理误机?

立即报告请求协助,尽快联系离开本站,稳定情绪食宿游览,通知下站调整日程,解释原因赔礼道歉,查清原因承担责任。

38、如何预防误机?

落实票据,核对无误;临行前不安排复杂的游览、购物或自由活动;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离站地点。

39、华侨丢失护照和签证如何办?

接待社证明,失主照片,失主报失并申请补办新护照,持新护照到侨居国使领馆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40、丢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应如何处理?

持当地旅行社证明向遗失地的公安部门报失,由公安部门签发一次性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通行证》。

41、丢失台湾同胞旅行证明如何办?

向公安局或侨办报失,核发一次性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

42、丢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处理?

失主凭接待社证明到当地公安局报失,经核实后开具身份证明,机场安检人员核准放行。

43、如何处理证件财物被盗?

立即报案,协查线索力争破案;协助失主持旅行社证明到当地公安局开具失窃证明书(出关查验或向保险公司索赔);周到服务安慰失主缓解不快情绪。

44、下飞机后发现丢失行李,如何处理?A、带失主到机场失物登记处办理行李丢失和认领手续;B、将失主下榻的饭店名称及联系电话告知登记处,并记下登记处的电话和联系人;C、导游经常询问寻找行李情况,并协助失主购置必要的生活用品;D、导游应帮助失主将接待社的名称、全程旅游线路及各地可能下榻的饭店名称转告有关航空公司;E、如确系丢失,失主可向有关航空公司索赔。

45、在出站前领取行李时发现行李丢失,如何办?带失主到失物登记处办理行李丢失和认领手续;立即汇报旅行社,与机场、上一站旅行社、民航等单位联系,积极寻找。

46、游览时旅游者走失的处理?了解情况,迅速查找;立即报告,争取帮助;与饭店联系;向旅行社报告;做好善后工作;写出事故报告。

47、如何预防旅游者走失?做好提醒和备忘工作,做好各项安排的预报,时刻和旅游者在一起、经常清点人数,导游集体密切配合,全陪和领队主动做好断后工作,导游以高超的技巧和丰富的讲解内容吸引旅游者。

48、旅游者患一般疾病,应怎样处理?劝早就医多休息,关心旅游者的病情,向旅游者讲清看病费用自理,严禁擅自给患者用药。

49、旅游者在前往景点途中突患重病的处理?A、就近送医院;B、及早通知旅行社请求指示和派人协助;C、提醒领队通知患者亲属及所在国使领馆;D、找不到亲属时,按使领馆的书面意见处理;E、安排好旅游团其他旅游者的活动,全陪继续随团旅游。

50、如何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关注车辆状况,时间留有余地,提醒谨慎驾驶,阻止酒后开车。

51、如何预防治安事故?提醒旅游者保密房号,建议旅游者贵重寄存,离车证件物品不遗留,清点人数不分开,汽车半路不上客。

52、如何处理治安事故?保护人财,立即报警,及时报告,安定情绪,书面报告,协助善后。

53、旅游者中暑急救的步骤?A、将患者平躺在阴凉通风处,解开衣裳,放松裤带;B、可能时让患者饮用含盐饮料,对发烧者要用冷水或酒精擦身散热,服用必要的防暑药物;C、缓解后让患者静坐或静卧休息。严重者在必要急救后应立即送医院。

54、旅游者急性心肌梗塞的处理?A、就地平躺,头部略高;B、请领队或团内其他游客从患者口袋中寻找备用药物,让患者服用;拨打急救电话,待病情稍稳定后送医院。

55、旅游者个别要求处理的三项基本原则?合理而可能,认真倾听耐心解释,尊重旅游者不卑不亢。

56、旅游者要求亲友随团活动,如何处理?征得领队和旅游团其他成员的同意,到旅行社办理入团手续。

57、旅游者要求转递物品的处理?请旅游者签写委托书,注明物品名称和数量;当面清点签字并留下收件人的通讯地址;收件人收到物品后要写收条并签字盖章;导游人员将委托书和收条一并上缴旅行社。婉拒食品及鲜活商品等。

58、导游服务中进行旅游宣传应遵循的原则?积极主动,因势利导;实事求是,保守秘密;不卑不亢,求同存异。

59、民航运输飞行有哪几种形式?班期飞行、加班飞行、包机飞行。

60、机票的有效期及如何区别OK票和OPEN票?国内国际机票有效期均为一年。OK票:已订妥日期、航班和机座;OPEN票是不定期机票,乘机前持机票和有效证件到民航办理顶座手续。

61、公路国道分别是哪几类?第一类(1XX)以北京为中心,呈扇面辐射;第二类(2XX)南北走向;第三类(3XX)东西走向。

62、如何区分大中小型客车?横排3座总15座以下为小,横排4座总16-30座为中,横排4个及以上总座31个及以上为大。

63、客轮舱室分为哪五等?一等软卧1-2人,二等软卧2-4人,三等软卧4-8人,四等硬卧8-24人,五等硬卧。

64、儿童乘飞机、火车、客轮的半票条件分别是?飞机:2周岁-未满12周岁,2周岁以下10%;火车:身高1.1-1.4米;客轮:身高1.1-1.3米。

65、铁路车票是乘车凭证,也是什么凭证?旅客加入铁路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

66、调节游客情绪的方法有哪几种?补偿法、转移注意法、分析法。

67、导游讲解必须遵循哪些原则?以客观现实为依托的原则;针对性原则;灵活性原则。

68、突出重点法一般突出哪四点?突出大景点中具有代表性的景观;突出景点的特征及与众不同之处;突出游客感兴趣的内容;突出当地最著名的内容。

69、问询飞机和火车到达时间分别应该提前多少时间?飞机2小时,火车1小时。

70、到机场和火车站接站,应该提前多少时间?接站提前30分钟,飞机提前20分钟(散客)。

71、团队和散客送站的时间分别应该提前多少?团队送站沿海及国际航班2小时、国内90分钟,火车1小时;散客送站国内航班1小时,火车40分钟。

72、2002年是旅游整顿规范年,请问什么是"三提高"?提高导游队伍管理水平,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提高旅游环境管理水平。

73、导游IC卡计分管理制度从何时起实行?2002年1月1日起实行。

74、导游IC卡计分管理制度有几种扣分类型?共有27种违规扣分类型。

75、有几种情况将被扣10分并吊销导游证?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76、在什么情况下导游人员可以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前提条件是什么?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

77、导游人员在带团过程中,如何做好安全工作?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78、国家标准《导游服务质量》对导游人员仪容仪表的要求?导游人员应穿工作服或指定的服装,服装要整洁、得体。导游人员应举止大方、端庄、稳重,表情自然、诚恳、和蔼,努力克服不合礼仪的生活习惯。

大连市一日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大连市一日游的管理,保护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一日游,是指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组织旅游者以团队或集中散客的形式,乘坐旅游汽车在大连市辖区内的旅游景点进行观光、游览,并于当日返回住地的旅游经营活动。第三条市及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旅游局是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一日游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交通局、公用局、公安局、物价局、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做好对本行政区内一日游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第四条申请经营一日游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到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检验登记手续;

(二)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如需从事城市客运业务的,还应到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证》;

(三)凭上述证件向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一日游经营许可证;

(四)按照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并按规定到保险部门办理有关保险手续。第五条一日游经营者停业或歇业的,经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缴回一日游经营许可证和旅游票据,方可到其他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六条从事一日游的车辆,必须配备合格导游人员和驾驶人员,并配有导游麦克或手提话筒,驾驶员必须具备有准驾车型二年以上正式执照,导游人员必须持有经市旅游局考核发给的导游证书。驾驶员和导游员应携带证件和佩戴服务标志,着装整洁,文明规范服务。第七条从事一日游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车况性能完好,车厢内应悬挂(张贴)游客须知、一日游线路图、景点门票及线路价格表和投诉电话等。车厢内外保持干净整洁。

从事一日游的车辆必须使用统一制定的一日游车辆标志。第八条从事一日游的车辆,应按规定的旅游线路,按序排号发车、行驶。第九条一日游的经营者和导游人员、驾驶员应严格执行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价格标准,使用税务机关监制、市旅游部门统一发放的旅游票据。第十条一日游的经营者、导游人员及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旅游路线,增加或减少旅游景点;

(二)擅自加价、提价;

(三)强迫旅游者到其指定的餐馆、商店就餐购物;

(四)以任何方式收受回扣、索要费用(包括卷证、实物和其它报酬);

(五)采取不正当手段强行拉客。第十一条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置专号投诉电话,及时查处旅游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的,给予检举揭发人以适当的奖励。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四条,未办理一日游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停止其经营旅游业务;

(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一日游经营许可证;

(四)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不执行统一收费标准,不如实向旅游者出具统一收据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一日游经营许可证;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五)项规定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十条第(二)、(四)项规定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款额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书、一日游经营许可证。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涉及到工商行政、物价、公用、交通、公安等部门管理权限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四条实施行政处罚,应下达处罚决定书。实施罚没款处罚,应使用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收据。罚没款一律上缴同级财政。第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大连市旅游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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