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文书、财务、审计、法制、机要、档案、保密和信息化、工作督办、后勤保障、应急综合协调、财政收支管理等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统筹落实社区发展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和服务工作。牵头协调跨部门(科室)工作和无责任主体的其他工作。归口管理人民武装。
二、社区党建办公室。负责宣传(精神文明)、统战和社区党的建设,开展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居民区党建工作。归口管理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
三、干部人事办公室。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和老干部工作。归口管理纪检监察。
四、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和专业资源共同推进社区管理。对社区中涉及专业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事务,如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绿化、环保、民防、爱国卫生等工作,督促、协调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五、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落实劳动就业(和谐劳动关系)、医疗保障、低保救助、住房救助和保障、帮困助学、残疾人帮扶、为老服务、双拥优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红十字会工作等社区基本民生保障。负责通过调动政府公共资源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等工作。
六、社区平安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社区防灾、信访稳定、禁毒、反恐、反邪教等工作的综合协调。配合做好实有人口管理工作。
七、社区自治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委会建设。负责开展对居委会、业委会等社区内各类组织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引导群众团队健康发展。负责旧区改造(动拆迁)、落实政府实事、参与社区规划、服务驻区单位等。
八、营商环境办公室(社区发展办公室)。负责服务企业、安商稳商等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责以及社区教育、文化、体育、科普等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街道设置纪工委,受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委双重领导;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街道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