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环境监察科(监察大队)
办公电话
3628110
投诉电话
3628110
邮政编码
524022
传真号码
3628110
办公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楼604
网 址
电子邮箱
职 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进行现场执法; 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进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 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 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 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污染纠纷的调解,参与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组织环境保护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研;管理和监督本部门(含委托机构)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执法责任制工作,指导环保执法工作;负责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组织全区环保执法人员进行法规培训和考核;协助开展环境法律宣传教育及指导全区环保普法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