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司法局
单位负责人:杨群刚
公开电话(信访电话):0856-5236234
办公(通讯)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正光街道檀木桥(公安分局背后)。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信访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正光街道檀木桥社区(公安分局背后)
通信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正光街道檀木桥社区(公安分局背后)。
电子邮箱(信访邮箱):bjqsfj@163.com。
传真:0856-5236234
邮编:554300
(一)办公室
(负责人:向雪
联系方式:0856-5236234)。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会签和信息报送工作。管理本系统的普通密码工作。承担本系统应急调度、协调、指挥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
(二)法治调研督察股(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负责人:胡江艳
联系方式:0856-5236234)。
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对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集上级有关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承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拟订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措施,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和考核。接受区直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组织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承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牵头组织机关负责的法治督察工作。承担拟订司法行政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等工作。承担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担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三)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人:周晖 联系方式:0856-5221081)。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四)行政复议和应诉股
(负责人:陈松云 联系方式:0856-5220674)。
承办依法应由区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立案和审理工作。承担出庭应诉经过行政复议后以区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未经行政复议以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性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行政执法监督股
(负责人:敖莎 联系方式:0856-5232123)。
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和重要性问题。指导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承担“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区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协调区直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拟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拟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前置审查工作。牵头对征求区司法局意见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工作,为区人民政府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人:刘梦秋 联系方式:0856-5236234)。
承担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区直各部门做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和使用法律。指导区直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人:吴松群 联系方式:0856-5233855)。
承担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措施的落实职责。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收集并报告本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处理全区重大案件和事件。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人:龚怡心 联系方式:0856-5230148)。
承担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依法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公证员工作,承担公证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工作。承担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实施公证员、仲裁员、公证机构的登记管理等工作。承担派驻政务中心窗口工作。
(九)律师工作股
(负责人:田婷 联系方式:0856-5206065)。
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承担律师行业监管工作,开展全区律师事务所年检考核。指导、监督、实施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执业处理工作。指导全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实施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许可、律师执业许可初审工作;指导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装备财务保障和信息技术股
(负责人:王亚 联系方式:0856-5205715)。
承担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本系统中央政府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警用车辆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和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办公信息化建设;负责本系统通讯技术网络建设,承担机关信息网建设及维护工作。按规定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平安警务云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人事警务培训股
(负责人:冉玉琴 联系方式:0856-5205727)。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聘、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录用、调进人员的初审和政审上报、协勤人员聘用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安排工作,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类先进模范人物评选表彰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机关及直属单位外事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境)材料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十二)区司法局设政工科。
负责领导和指导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