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实施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全区部分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调控管理,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研究拟订定价原则、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五)组织实施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全区部分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调控管理,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研究拟订定价原则、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