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机构概况

  三亚市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三亚市海棠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

  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规

  划和措施,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有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

  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按职责权限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

  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

  落实。

  (六)按职责权限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

  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待遇保障工作。

  (七)按职责权限负责全区伤病残退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并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按职责权限负责全区的拥军优属工作,并负责军人及其军属、军队文职人员的优待、抚恤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征兵工作。

  (九)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及宣扬、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三亚市海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及军属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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