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贡是 科举制度中选拔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在清朝,拔贡的选拔是由各省学政从生员中考选,保送入京,作为拔贡生,简称拔贡。拔贡的选拔标准是文行兼优,即不仅学识渊博,行为端正,而且品德高尚。经过朝考合格,拔贡生可以充任京官、知县或教职。
具体选拔程序为:
选拔周期:
清朝初定六年一次,乾隆中改为逢酉一选,即每十二年考一次。
名额分配:
每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名。
选拔方式:
由各省学政从生员中考选,择优保送入京。
朝考合格后的职位:
一等任七品京官,二等任知县,三等任教职;更下者罢归,谓之废贡。

拔贡制度是古代科举制度中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体现了对人才的重视和选拔的严格性。通过拔贡选拔出的生员,大多成为国家未来的官员或学者,对国家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