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内资企业因逾期报送公示企业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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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按照《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自列入异常名录之日起3年内依照《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逾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办理程序:

  1、补报与公示企业年度报告。访问陕西省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www.95ye.com/shop/9709.html),点击网上办事,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企业入口,选择企业年度报告,(未办理企业联络员备案的,须先进行企业联络员备案)在企业联络员登录口页面下点击“备案”键,在企业联络员备案页面填报相关信息(注:联络员手机号码须为陕西省境内号码),完成后点击“提交”键,页面提示语:“企业联络员备案成功,请登录年报”字样,即完成了联络员备案。(已完成企业联络员备案的,直接登录年报),在企业联络员登录口填写登录信息(注:在“手机验证码栏”填写时,须先点击其后面的“获取验证码”键,将手机获取的短信验证码输入;点击打开“请先阅读《年度报告告知书》”,在其页面下方的方格内点击划勾)完成登录,选择“年度报告在线填录”模块进行年报补报(可参考网上办事大厅下方办事指南页面下的《内资企业年报公示操作指南》),年报信息必须补报完整准确,不能缺漏项(注:股东信息填写时,须点击其后的“修改”键,对其信息进行详细填写。

  如:股东认缴出资时间为:企业所报年份12月31日前最后一次认缴出资的时间即股东认缴的初始时间,不为若干年后实缴到位的最终时间;若股东实缴出资额为“0”,则其出资时间填写所报年份的最后一天,即****年12月31日),补报填写完,必须点击最后一页下方的“提交并公示”键,最终完成年报补报。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借贷,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企业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将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严重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包括新设立企业和原有企业)。

陕西内资企业因逾期报送公示企业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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