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信息统计等工作,承担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的设备管理、软件应用和开发、数据维护和保密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法制股。负责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本级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普法工作。

  3.注册登记股。拟订全县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地区)在鹿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应用工作。拟订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指导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实施登记注册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4.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负责企业信用状况评价工作,承担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分析和公开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5、市场监督综合管理股。拟订全县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拟订全县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直销监督管理、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直销活动;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商标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商标管理的具体措施;负责全县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调解处理有关商标争议事宜;保护驰名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河南省著名商标的申报和保护;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商标信息,制定实施全县商标发展规划,实施商标战略。广告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和监测全县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承担广告网络监测平台业务应用工作;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6.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具体措施;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保护网络交易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网络交易经营主体的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全县网络交易市场舆情监测工作;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重大案件。

  7.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抽查检验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8.人事教育股。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党群、计划生育等工作;承办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有关事项,参与全县创业人才发展规划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9.纪检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受理纪检、监察方面的控告、申诉、举报;审理本系统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案件。

  10.计划财务股。负责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预决算及各类资金、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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