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全县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建立和实施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管理指导全县特困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 

  (四)负责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居)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五)承办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隶属关系和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全县行政区域规划、行政区域勘界工作;负责县内各镇间边界纠纷的调处事务,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负责全县地名备案、登记、不规范地名整治等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定全县殡葬管理的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全县公墓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福利待遇政策落实和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养老机构备案、管理、指导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九)指导落实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落实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孟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孟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孟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 与孟津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孟津县民政局会同孟津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孟津县行政区划图。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社会事务股

  (三)基层政权股

  (四)福利救助股

  三、领导信息

  郭智伟

  刘义通

  刘建标

  邢涛

  周献智

  张书彬

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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