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购湖北 幸运有礼”有奖发票活动
为贯彻落实“乐在湖北 ‘马’上有喜”新春消费季活动安排,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乐购湖北 幸运有礼”有奖发票活动。
活动时间:1月24日至3月31日
活动对象:在鄂、来鄂的个人消费者
参与方式:个人消费者在全省范围内零售、餐饮、住宿、体育行业的经营主体线下消费并以消费者真实姓名为发票抬头,开具不低于100元(含100元,含税金额)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即可参与抽奖。
具体流程:
1.消费索票。消费者在活动期间消费后主动向商家索取符合要求的盖有湖北省税务局印章的数电发票。
2.注册登录。打开“云闪付”APP,注册个人用户,进入首页“发票抽奖”活动专区,完成实名登录。
3.凭证上传或信息录入。可拍照上传后OCR自动识别或手工填写消费者姓名、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商家全称等关键内容。
4.提交确认。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提示登记成功。
5.点击“立即抽奖”,就可参与即开即奖,参与即开即奖的发票自动进入定期开奖的发票池,分3期开奖。
开票主体参与范围:
1.零售、餐饮、住宿、体育行业正常经营的线下经营主体。
2.具有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能力,需开具盖有湖北省税务局监制印章的数电发票。
3.正常经营,税务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名单。
参与活动的开票主体采取征集商户白名单方式,消费者可在各市州当地媒体或商务局网站上查询参与活动的商户白名单。
抽奖规则:
有奖发票分为即开即奖和定期开奖两种开奖形式。
1.即开即奖
实施时间:1月24日至3月31日。分3期实施。
奖项设置:10元-800元现金不等,兑付至银行卡内。
2.定期开奖
实施时间:分3期进行开奖,首次开奖范围为1月24日至2月2日开具的发票,第二次开奖范围为2月3日至3月3日开具的发票,第三次开奖范围为3月4日至3月31日开具的发票。参与即开即奖且合格的发票,可参与抽取定期大奖。
奖项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