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司注册流程
开一家旅游公司需要的条件如下: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措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其中国际旅行社要不少于150万的注册资金,经营入境的要有60万的质量保证金,出境的要100万的质量保证金。国内的旅行社要30万的注册资金,并交纳10万的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管理条例》
第六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公司法》
第五十九条一人公司的登记注意事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企业注册流程
一,公司注册流程
1.公司名称查询
注册公司需要事先批准可用的名称。现在可以直接在网上检查名称。但是,由于现在有太多人在注册公司,因此可以轻松注册公司名称并且无法使用。因此,如果您准备注册公司并使用所需的名称,建议您尽快查询并提交名称。
注册公司的流程和费用
2.准备材料并预订以接受业务
公司的主要类型不同,注册材料也不同。这里没有一一列出。以本示例为例,准备公司注册数据后,还可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这样就不必与业务部门预约。但是,此方法的缺点是您无法准确掌握时间,如果信息错误,则延迟时间会更长。如果您选择亲自去工商部接受信息,则可以在准备好信息后保留住所所属工商局的注册受理号,并将其带到前台接受。在预订当天。这种方法的一个优点是,如果信息不正确,可以及时向员工咨询和更正。
注册公司的流程和费用
3.取得营业执照
数据接受后,接受者将给您材料收据。如果数据顺利传递,则可以在五个工作日后获得许可证(某些部门可能会获得相同的许可证报价编号,其他部门则不需要,您可以在接受数据时清楚地询问)。现在,营业执照是三个证书的组合,如下所示。
注册公司的流程和费用
4.刻图章备案:取得许可证后,我们需要刻图章,财务图章,发票图章和法人图章。这些印章可以刻在公安局指定的印章上。通常,它们可以在同一天服用。盖章后,我们需要去公安局备案。刻店会告诉我们如何记录,印章四百元一套。
5,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通常需要法人亲自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开业通知书,章,公司身份证等信息到银行账户五百元帐户管理费。
6.税务报告:完成上述所有事项后,您需要将所有信息带到您所在国家的税务和税务部门进行报告。请注意,您还需要提前与税务局预约,并且每个月和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会计和纳税申报。
最快一天可以办好
至此,一个完整的公司成立流程已经完成,从那时起您的创业生涯就已经开始了!
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注册旅游公司流程和费用标准
旅游公司,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本章就为大家带来注册旅游公司流程及费用标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注册资本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第十一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
(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三)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第十三条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经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核批准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实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开业公告、变更名称公告、变更经营范围公告、停业公告、吊销许可证公告。
第十五条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以下简称分社)。
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同其设立的分社应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旅行社设立的分社,应当接受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经营旅游业务。
注册旅游公司的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3.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4.需要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存入设立质量保证金账户,并存入2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或者办理相应的银行担保。
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