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1.部门名称:锦屏县司法局
2.主要负责人:吴礼桃
3.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4.办公电话(传真):0855-7221833
5.办公(通信)地址: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潘寨村下瓦厂(锦屏县司法局)
6.邮政编码:556799
7.受理投诉部门:局办公室
8.受理投诉电话(传真):0855-7221833
9.电子邮箱:jpxsfjbgs@126.com
1.中共锦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党中央有关全面依法治国、省委有关全面依法治省、州委有关全面依法治州的决策部署,以及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推进跨军地法治工作任务落实,负责组织征求委员会委员对重大立法项目的意见。
(负责人:赵光俊,办公电话:0855-7221458)
2.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会务、信息、保密、信访、计生、办公自动化建设、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和报告的起草;拟定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本系统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本系统警用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财务、物资装备、国有资产和全局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编报预决算、统计、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工作;指导本系统通信技术网络建设,承担本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及维护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结合本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大数据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路志立,办公电话:0855-7221833;办公邮箱:jpxsfjbgs@126.com)
3.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指导、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配合做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以及派驻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
(负责人:龙芩欣,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855-7221044;公证处:0855-3900242)
4.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拟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治、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工作;会同公安机关等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考察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场所、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罗勋,办公电话:0855-7227649)
5.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全县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职责;负责推进法治社会工作;指导督促“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股长:姜萍,办公电话:0855-7221458)
6.基层工作管理股:负责指导、管理司法所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刑释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负责人:王盛佳,办公电话:0855-7288908)
7.行政法制与执法监督股: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送、备案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承办以县政府作为主体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承办县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
(负责人;苏蜀屏,办公电话:0855-7288798)
8.人事警务培训股:承担本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警务、警衔、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先进模范人物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等专项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初审工作;负责全局公务员(工勤人员)录用、调动等的初审和政审上报工作;承担本系统和所属事业单位外事工作,审核本系统出国(境)材料报批工作;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0855-7288468)
县司法局设政工科。
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工、青、妇、老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办公电话:0855-7288468)
9.县司法局设下列15个派出机构
县司法局在15个乡镇设司法所,各司法所主要职责是: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和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法治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杨宗飞
敦寨司法所所长
7221833
王盛佳
偶里司法所所长
7221833
杨秀丽
大同司法所所长
7221833
龚美满
钟灵司法所负责人
7221833
姜 鹏
启蒙司法所所长
7221833
林 涧
隆里司法所负责人
7221833
杨义柱
彦洞司法所负责人
7221833
姚祖奎
铜鼓司法所负责人
7221833
徐明圣
河口司法所负责人
7221833
苏梦镯
新化司法所负责人
7221833
付 瑛
平略司法所负责人
7221833

潘芬芬
平秋司法所负责人
7221833
